揭秘孟照国事件背后的真相
凤凰山事件之所以使许多人信以为真,肯定有其令人相信的理由,也就是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凤凰山事件的真实性。在此有必要对整个事件调查中所掌握的相关证据进行逐一的检视,看看到底有哪些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凤凰山事件的真实性。
第一节:对所谓物证的分析
外星飞船目击事件和接触事件中的物证,是有极其严格定义的,必须同时包含非人为现象和非自然现象这两个因素,否则不能称其为物证。直接物证就是外星飞船本身和外星人本身,但林场取证队在上山取证时,连这两者的影子都没见着,因此而没有直接物证。科考队使用仪器对孟照国所称的外星飞船降落点进行了放射性检测,同样未发现任何异常。但调查者仍然调查到一些间接物证,但全部都不能排除人为现象和自然现象的可能性,仅仅只存在由联想所产生的“疑似可能性”,从物证严格定义上讲,这些都并不是物证。
其一,调查者在现场发现了“象被烧焦的树枝”与“迸裂变色的石头”。但这究尽是特殊地理环境中的特殊自然现象,还是外星飞船所为?事隔10年之后,调查者仍就未能排除自然现象的可能性。“当地的林业专家也有一种解释方法,在较高处和边缘地带的树枝,容易受到太阳高温和风雪严寒的交替伤害,因此经常会显得发黑,象被烧焦似的。”“仍不能排除是一种自然现象,因为在日晒、暴雨等温差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岩石热胀冷缩就可能出现迸裂和变色。”既然花如此长的时间都不能排除自然现象的可能性,只能说明或者是证明一个事实,那是典型的自然现象,与外星飞船没有任何的必然联系。
其二,现场发现“被翻动的石头带”。关于这一点,调查者已经排除了自然现象的可能性,只剩下一个问题,是谁翻动了这些石头?由于此地正是孟照国所称的外星飞船降落地,因此调查者由此联想到有可能是外星飞船所为。但是,这种联想不仅丝毫不能证是明外星飞船所为,而且这种联想本身反而会受到人们的质疑。
这里我们权且将这一现象认为是外星飞船所为造成的,那么只存在两种可能性,其一是外星人因有目的性的考察地球而翻动了这些石头,其二是因外星飞船起降过程中所造成的物理现象。
“被翻动的石头带”,是在什么时间段出现的?1994年6月9日,林场取证队上山到达现场进行搜查时,非常仔细,将夹在石头缝里的旧彩条布也找了出来,但却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石头被翻动。那么这个“被翻动的石头带”是什么时间被发现的呢?“当积雪褪尽,一个更令调查者惊奇和困惑的场面出现了。”我们知道,凤凰山事件发生的时间是1994年的夏季,在这样的季节里根本不存在积雪,因此也更没有什么积雪褪尽。发现这一现象的准确时间,即1995年的开春化雪之后。按通常的理解,如果外星飞船离开后不再回来,那么这种现象将直接被证实与外星飞船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这是外星飞船已经离开之后,即林场取证队到达现场取证未果之后的时间里才出现的。这其中还包含着这样一个定论,曾在此地起降过的外星飞船并没有使石头翻动,即使外星飞船再回到此地,也不可能是因起降而造成石头带被翻动的现象。由此可以完全彻底地排除是由外星飞船起降过程中造成这种现象的可能性。唯一能将这一现象与外星飞船进行联系的,只有这样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外星飞船曾经呆在此地时外星人当时忘记了将这些石头翻动,而离开非常长的一段时间之后,外星人才想起有绝对的必要返回去将这些石头翻动。本人之所以使用“有绝对的必要”,是因为地球上的石头取之不尽,翻之不完。如果不是因为“有绝对的必要”,外星人是不可能非要回过头来到此一翻不可的。既然是有绝对的必要,外星人来地球又有明确“考察”地球的目的,那么外星飞船降落此地时却为什么会忘了有绝对必要翻动石头这么的大事情呢?如果外星人当时并不打算翻动这些石头,他们离开之后还有返回来翻动这些石头的必要吗?这些外星人办事是不是太过稀里糊涂不着边际了呢?疑问还不仅如此。
稍微敏感的人,恐怕都会对外星人“翻动石头”产生不太对劲的感觉。“翻动石头”只是一种表面的现象,而这种现象的背后,隐藏着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科学技术。我们不妨先看看地球人类是如此考察岩石的,古代因科技水平所限,对金属矿石的鉴别主要是凭借肉眼的经验,而最终得以检验的,是冶炼炉。眼睛要看,难免会对岩石进行“翻动”,要将岩石送进冶炼炉,又难免将岩石“翻动”运输。但现代人情况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地质学家只需从大块岩石上敲下一小块,或者直接捡拾小块岩石碎片,将其送到岩石检测试验室里就行了。美国的六次登月,没有“翻动”过任何大块的月岩石,而只是用铲子将碎小的月岩铲进塑料袋中带回地球。人类对火星岩石的考察,在火星车上装置了先进的科学仪器,采用了对火星岩石进行钻孔提取粉末直接检测其化学物质成份的方法,无需“翻动”任何火星岩石。从现象上看,地球人类经历了由“翻动”岩石到捡拾岩石到提取岩石粉末这样的一个过程,从中可以看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岩石的考察活动已经朝着越来越不需要“翻动”岩石的方向发展。从科学的角度看,只要岩石一经被“翻动”,则直接意味着科技手段的落后和科学技术的落后,如果将“被翻动的石头带”往外星飞船上进行联系,实属天真幼稚的想法。
在联想到外星人有可能翻动这些石头的同时,并没有任何理由排除人为翻动的可能性。这与外星人翻动的可能性成反比,即外星人翻动岩石的可能性越小,人为翻的可能性就越大。调查报告称,这些被翻动的石头并不是滚动,而是都可以直接翻还原。从“被翻动”这一现象看,石头大小质量各不相同,但它们被翻起的形态却惊人一致,这只能在有意识地对每块石头进行力的控制才能做到。首当其冲,人为的因素是排在第一位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唯一的。其它任何的可能性都只能在排除人为因素之后才能加以联想和猜测。
调查者认为,人为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原因是此地非常偏远,人迹罕至,基本上没有人上去。即使是有人上去,也不太可能没事翻石头玩,找不出翻动石头的动机和目的。但从凤凰山事件调查中,我们知道凤凰山事件的主角孟照国至少上去过两次,而孟照国向导林场取证队上山取证之时,林场取证队既没有看到外星飞船,也没有看见女外星人,甚至连击中孟照国额头上的“光”以及女外星人用手一托便消失了的“光球”也都没有看见。从严格意义上讲,林场取证队是第一批真正的调查者,他们没有看到孟照国所称的任何东西,我们是相信林场由30多名职工组成的取证队,还是相信自说自话的那么一个孟照国?如果我们对孟照国的故事稍加怀疑,从理论上讲是必须怀疑,那我们就不难发现“被翻动的石头带”与孟照国身上所发生的离奇怪异的行为现象是如出一辙的,能够让人往外星飞船上进行联想,但始终找不出与外星人有关的任何答案。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极有可能是某个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故意将这些石头翻动,以此吸引调查者的眼球,诱导调查者往外星飞船所为方向进行联想。这种可能性将因这个制造假象的人的拒不承认而无法得到证实,但任何人都不可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其三,现场发现“几截胶皮”。这是令人非常振奋的事情,如果是非人类制造,则足以证明有外星飞船降临的客观真实性。但这“几截胶皮”从此不再有下文,调查者也再未提及。既然调查者都不把这个物证当回事情,读者们恐怕也没有必要绞尽脑汁将此物往外星飞船上进行联想。笔者尚不清楚这“几截胶皮”与先前林场取证队上山时发现的旧“彩色胶布”是否为同一物品,若为同一物品,则已经被林场职工证实是“去年”就有的,那么只能说明调查者在信息沟通上做得不够,冤枉多走一着棋。而如果不是同一物品,林场取证队在现场仔细搜索发现了夹在石缝间的旧彩色胶布,但未能发现这几截胶皮,证明是在外星飞船离开此地之后才出现的,已经与外星飞船没有任何关系。当然,我们并不能排除外星飞船事后又返回而携带并扔掉这几截胶皮的可能性,问题是地球上的物品数之不尽,外星人为什么偏偏只对那几截胶皮感兴趣?而且几乎与想搞到坠落探测汽球上的胶皮的孟照国的兴趣完全一致。如果这“几截胶皮”真能成为一个问题,那就只有唯一的问题,那就是何人所为?是无意识所为还是有意识所为?如果是有意识所为,会不会是又在诱导调查者?
其四,孟照国腹部出现一道约25厘米长的疤痕。如果是外星人所为,其一,直接证明外星科技非常落后,只有落后技术才会留下如此长的疤痕。其二,外星人要给孟照国体内安置一个非常大的物体,但孟照国体内并没有这样的外星物体。简略分析之后,外星人所为可能性甚小,孟照国自己不小心弄伤身体的可能性甚大。同时,这一疤痕到底是新疤还是旧痕,不能光凭证人证言,理应通过医学鉴定来得出科学的结论。那么这个疤痕的来历孟照国是怎么说的呢?孟照国向导林场取证队上山倒地之后的第二天,孟照国因感到疼痛才发现这一疤痕的,但此时的他对昨天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记忆不清了,因此他本人说不清楚这个疤痕的来历。而当他恢复记忆之后,对这个疤痕的来历避而不谈,因此而成为悬疑。不过,从他的故事当中,有两个疑似因素可能导致了他身上的疤痕,其一是女外星人在小火车上与他发生性关系时,他感到下身很痛,但下身很痛与腹部很痛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部位,因此不可能是这次留下的。而孟照国造访外星飞船基地时,有一个外星人用象加油枪似的东西往孟照国的身上一触,他顿时被触得弹跳80厘米多高,因此极可能这个疤痕是这次留下的。但这一点也根本就不能成立,因为孟照国在造访外星飞船的一个月之前,他身体上就已经有了这道疤痕。
其五,调查者还了解到一个情况,孟照国曾从伤疤处扣出一个粘性颗粒物,据其自称可拉得非常长而不断,但却被其妻扫地出门弄丢了。调查者对此非常婉惜,认为丢失了外星人的制造物。物证已失,就没有物证,没有物证,就什么都不能证明。笔者认为,丢失这一“故事中的物证”并不是最令人婉惜的事情,最令人婉惜的事情应该是,孟照国与外星人进行长时间的接触之后,外星人似乎已经选定他作为关注地球命运的代言人,但却未赠给孟照国一个纪念品作为信物,而孟照国本人呢,在外星人亲口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情况下,又从来没有向外星人索求过那怕是一个微小的物品以证实自己绝非编故事,害得他被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刘炎所怀疑,搞得他精神非常郁闷。如此两不情愿所导致没有物证才是最令人婉惜的事情。
其六,凤凰山事件之后,跟踪调查的调查者又发现了一新的“物证”,那就是孟照国的妻子称,有一天晚上曾看到家里的兰花突然发出“好大的光”,吓得她忙将被子盖上。可惜她当时看到此景时,既没有惊动其家人,更没有找左邻右舍来观看,因此而没有任何旁人可以证明。正因如此,是否真的发生过发光现象,已经无从证实。对这个无从证实的发光事件,用它来证明外星飞船降临及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的真实性,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即使确实是有这么一个发光现象,想想演唱会上四处摇动的发光棒,似乎也不太可能绝对地排除人为制造这一现象的可能性。而如果是因为磷肥施得太多,说不定也能使兰花夜间发光。
其七,许多调查报告都提到孟照国额头上的红色痕迹,与孟照国自称的被光束击中额头完全吻合。但是,这一红色痕迹是孟照国第二天早上起来照镜子时才发现的,时间已经与6月9日事件发生之时过了一整夜,这个红色痕迹是从何而来?并不能排除孟照国人为制造的可能性。同时,当时孟照国倒地之时,曾与人发生对望远镜的争抢,其额头上的痕迹正好与望远镜目镜口的形状相一致,因此也并不能排除其额间痕迹是在发生争抢望远镜过程中碰伤的可能性。至于林场医务室林辉医生所说的“瞬间高温灼伤”,因其并非权威灼烧伤医学专家,结论是否有误尚不能定断。更为关键的是,当时所在现场的30多个人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到孟照国自称击中其额头的光束。
综上所述,对整个凤凰山事件的调查,没有取得任何确凿物证。
第二节:对发生在孟照国身上的怪异行为现象的分析
虽然对凤凰山事件的调查没有取得任何的确凿物证,但有许多旁证却是亲眼看到在孟照国身上所发生的奇怪事情。特别是6月9日林场取证队在场情况下,孟照国在用望远镜向凤凰山南坡观察时突然倒地,在山上临时工棚里身体倒立踹棚顶,在医务室里写下“UFO”字母,对医生的检查反应异常,在接关洪声给他的钢笔时全身发抖,失去记忆,恢复部分记忆等等。从现象的表面上看,好象是与外星人对他的攻击与控制有关,但是,对这一现象的分析,并不能排除孟照国本人装神弄鬼的可能性。而且,这种可能性任何人都永远无法排除,仅仅只有在外星人亲自前来作证的唯一情况之下才能予以排除。因此,孟照国的种种怪异行为,并不能证明外星飞船降临及孟照国与外星人发生接触。
那么,怎样的怪异现象才能够证明外星飞船降临的真实性呢?比如,孟照国在众目睽睽之下来个人间蒸发、胡须突然变长等等,这些都是人类现有科技及自然现象所不能解释的。但孟照国身上并没有发生这类现象,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怪异现象,全部都是可以人为的现象,看不到外星神奇科技的任何踪影。
有一个现象是调查者们津津乐道的,那就是孟照国身体僵硬地躺在沙发上,突然身体来了个180度的大调头,这一现象是由孟照国的四哥孟照义亲眼目睹的。孟照国对这一现象最终给予了解释,是那个女外星人发现他躺的方向不对,特意将他抱起来调的头。那么我们有必要看看外星人抱孟照国调头时会发生什么情况。如果是外星人用转身的方式将孟照国调头,那么孟照国与沙发之间隔着个外星人,外星人只能将其扔在地上而不是沙发上。而如果外星人没有转身,只是将孟照国象风车那样翻转调头,那么孟照国落到沙发上时,面部应该朝下,而不可能仍就仰躺着。现在反过头来再看看他四哥孟照义的证词,(援引杨水木调查)“他那么咚!就掉过来了!”不难看出,孟照义先使用了“咚”这个象声词,那么孟照义到底是先听到“咚”的声音,还是先看到孟照国“象有轴似的”调头?虽然这一过程非常短暂,但听到“咚”地一声时,整个过程已经全部结束。但孟照义的证词中,似乎是在先听到“咚”的声音之后才“看”到那已经完全结束的“象有轴似”的调头过程。孟照义到底是亲眼看到这一过程,还是因为事发突然,而将只能这么解释才合理的内心想法转化成了证词?同时,如果是外星人抱他调头,放下时不可能发生“咚”的声响,只有在动作顺猛而导致撞击的情况下,才可能发出“咚”的声响,显然,这是在慌张情态下才能发出的声音。孟照国是否真的身体僵硬不能动?他返回家中时,由其四哥孟照义和林场保安员孟宪海架着走回家,而且孟照国的证词中还亲口提到说他自己能走,不让他们架着,他又怎会身体僵硬不能动弹了呢?孟照国只要能动,就不能排除他趁人不备自行调头的可能性。孟照国有没有自己表演调头的可能性?从山上工棚他倒立身体用脚踹棚顶的举动看,完全没有任何理由排除这种可能性。
最后一个现象就是孟照国自称造访外星飞船基地之后返回家中时,其妻发现门窗都关着,非常惊奇孟照国是怎么出去的。关于这一点,住在大城市的年轻人恐怕会觉得非常神奇,如果不是因为有外星人带着孟照国穿墙而出,孟照国是出不去的。笔者一直在思考孟照国特意强调其妻姜玲所说的“门窗都挂着,你走哪?”这句话。如果这“窗”人是不能出去的,那其妻为什么要把与孟照国出去毫不相干的“窗”也说了出来呢?但在我力所能及收集到的调查报告中,都没有提到这扇窗人是否能出去,笔者不敢以自己的推理来妄加定断。好在盼星星盼月亮盼了10年时间,调查者终于承认孟照国有从窗户出去的可能,所使用的垂直插销通过惯性力可以自动插下。至此,在存在很笨的外星人带孟照国穿墙而出而返回时却忘了带其穿墙而入送进家里这种可能性的同时,还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即孟照国自己从窗户出去并将窗户从外星推还原并使插销落下。正是因为他家的窗户人是可以进出的,因此孟照国特意强调“门窗者挂着”这句话,无非是要证明自己不是从窗户出去的,这让人想起“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这个故事来。
归根到底,发生在孟照国身上的种种怪异行为现象,不仅找不出外星神奇科技的任何蛛丝马迹,而且无一例外地全部存在人为的可能性。因此,这些所谓的怪异行为现象,只能证明孟照国“不正常”,而不能证明外星飞船的降临及孟照国自称与外星人的接触的真实性。
第三节:对调查者引入旁证的分析
在分析了凤凰山事件中所谓的物证及发生在孟照国身上的种种怪异行为现象之后,所剩下的全部证据都是人证。我们知道,物证大于人证,人证不能替代物证。因整个凤凰山事件并没有任何确凿的物证,因此其全部的证据都集中到了人证这一块。对于人证,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生活中,都存在真实的证言与虚假的证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它们所导致的结果是完全相反的。因此,对人证的调查,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对证言真伪进行鉴别。未经鉴别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只有通过鉴别并界定为真实可被采信的证言,才能够作为证据。那么,怎样对证言真伪进行鉴别呢?技术手段和调查方法很多,但都离开不这样的总体原则:即证人在事件中的行为心理是否存在疑点,证人作证的目的动机是否存在疑点,证言中所涉及到的关键细节是否存在疑点。简单地理解,就是证人是否可疑,证言是否可疑。可疑的证言可以推导出证人的可疑,而可疑的证人即使说出并不可疑的证言,其证言也不能够被予以采信,这就是证人决定证言的原则。不被采信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这里,分析整个凤凰山事件证据所剩的最后一块,即调查者所引入的旁证。
第一个旁证,林场内许多职工亲眼目睹了发生在孟照国身上的怪异行为现象,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但是这些旁证的最高证明效力仅仅只能证明孟照国“不正常”,而不能证明始终被孟照国阻拦在其身后看不见摸不着的外星飞船及外星人。
第二个旁证,孟照国家属亲眼目睹了孟照国在沙发上的180度调头、兰花发出好大光、孟照国身上新近出现的疤痕、孟照国在门窗都挂着的情况下人却到了屋外面等等,上面已经对此分析过。一句话,这些旁证不能证明外星飞船降临及孟照国与外星人发生了接触。
第三个旁证,6月7日与孟照国一同上山的亲戚李洪海。此两人不仅是亲戚关系,而且在“既成”的目击外星飞船事件中,已经形成了同生共死的利害关系。从调查报告看,李洪海有文字记录的证言仅仅仅只有两句,即目击时间及外星飞船的颜色形状。由于李洪海的在案证言实在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因此尚不清楚调查者是怎样得出李洪海与孟照国的证言是相一至的。在目击外星飞船事件中,孟照国可以证明李洪海,李洪海也可以证明孟照国,但这种在利害悠关的关系中的互相“简单”证明,并不能证明他们目击外星飞船的真实性。他们证言的“简单”一致,既可以是因目击事件的真实性而必然产生,也可以是由两人的共同协作编造而形成。我并不否定分别对李洪海与孟照国的证言进行比对调查是一种必要的调查方法,但这种方法的核心,必须是对他们不太可能共同编造的细节进行详细的证言比对。即必须是按照调查者所设计的询问关键点来进行,而不是简单的采访甚至是刚好是对他们完全能够共同编造的细节进行调查。但从调查报告看,绝大多数调查报告中甚至根本就没有李洪海的证词记录,很难想象李洪海与孟照国证言相一致的结论能令人信服。
第四个旁证,有职工证明孟照国为人老实本份从不说谎。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这只是一种主观评价,这种主观评价是否与事实吻合,会受到调查方式方法的直接影响。比如,是仅仅只向个别少数人来了解孟照国,还是向大多数人来了解孟照国;评价者对孟照国是一般性的了解,还是有很深的了解;是单个找评价者了解孟照国的情况,还是将评价者集中到一块来了解情况;调查者只是简单初步的询问,还是仔细深入的询问;评价者对孟照国的故事是持相信的态度,还是持怀疑的态度,等等。如果在方式方法上存在偏差,就难免会在结论上发生偏差。与此同时,这种主观评价也仅仅只能是对已经过去时间里孟照国行为表现的一种判断,而并不能涵盖孟照国自称目击外星飞船并与外星人接触这一时间孟照国的行为表现。1997年世界航天大会上,科考队成员便发现了孟照国“善于包装”的一面,一举否定了孟照国自称与外星人接触事件的真实性。虽然科考队成员并未解释“善于包装”的内在含义,但只要通过简单分析便可知指的就是孟照国很会说谎。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中,没有任何旁证,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只能是由孟照国本人对调查者讲述。显然这样的故事是没有旁证和参考系的,而要发现其中孟照国“善于包装”自己的一面,只能通过唯一的途径,那就是孟照国的证言本身,即孟照国在关键细节上的证言前后不一致,这直接意味着四方联合科考队成员发现了孟照国在说谎。回过头来看,调查者当初所引用的林场职工对孟照国的评价,是不足以支撑孟照国离奇故事的真实性的。
第五个旁证,百多名山民亲眼目睹到凤凰山南坡有一个白色物体。这是调查者所引入的最后一个旁证,也是整个凤凰山事件中所剩的最后一个“证据”。在分析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之前,我们可以对凤凰山事件中的“物证”人证作出一个定论,那就是都不能证明凤凰山事件的真实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将凤凰山事件界定为是孟照国装神弄鬼编造的故事。但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出现之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使风雨飘摇的孟照国的故事立刻“起死回生”,上面所作的所有分析几乎“全部作废”。为什么这么说呢?
1997年世界航天大会时,当年四方联合科考队成员发现孟照国在讲述与外星人接触故事的关键细节中,证言与他们当初所调查采访到的完全不一样,已经识破孟照国的谎言,从而一举推翻了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的真实性,并直言不讳地称孟照国已经不具有继续调查的价值了,言外之意是,孟照国过去既然已经说谎,再对他进行调查也极可能只会得到谎言。这里就产生了一个令人非常困惑的事情,那就是科考队成员在一举否定了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真实性的同时,却仍然保留了孟照国自称目击外星飞船的真实性结论。
只要仔细研读孟照国的故事就不难发现,孟照国的故事是一个层层递进有着紧密内在因果必然关系的完整故事。正是由于6月6日孟照国上山采野菜看到凤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体,以为是坠落此地的探测汽球并想搞点胶皮、尼龙绳回家用,才会有6月7日的孟照国与李洪海上山采宝并与外星飞船发生遭遇。而正是由于孟照国6月7日的与外星飞船发生遭遇,才会有向导林场取证队上山取证并被外星人用光击倒,并因此而有事隔一个月之后造访外星飞船基地时突然记忆起来的这天与女外星人发生的性关系。而正是由于孟照国与女外星人的这种特殊关系,才会有7月16日应邀造访外星飞船基地并由此反过头来记忆起来的6月9日与女外星人发生性关系。而正是由于孟照国与外星人建立了这种紧密的关系,才会有事后调查者从孟照国口中套出来的10月7日晚他与外星人再次进行了接触。孟照国的故事,就象自行车上的链条,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断开,孟照国的故事就彻底地停摆。就象是汽球,只要捅破任何一个地方,孟照国的故事就会彻底破灰。而四方联合科考队成员在整体性地一窝端掉了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的真实性之后,从理论上讲孟照国的故事已经彻底完蛋,但四方联合科考队成员保留了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事件的真实性结论。这便是令人非常困惑的所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下面我们来看看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的“证明效力”,便会找出其中的答案。这百名目击证人不仅能“推翻”笔者的分析,甚至还直接“威胁”到科考队成员对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真实性所作出的否定结论。
虽然这百名山民并没有任何人称自己亲眼看到了外星飞船,而仅仅只是看到了凤凰山南坡上有一个白色物体,但他们的“证明效力”是极其惊人的。调查发现,在孟照国向人们讲述遭遇外星飞船故事之前,林场职工居住区内没有任何一个人讲述过曾看到过这个白色物体,而全部都是在听说了孟照国的故事之后,才被一句惊醒梦中人,纷纷回忆起了那几乎没有放在心上的白色物体来。这就说明,6月6日孟照国首次看见凤凰山南坡上有一个闪闪发光的白色物体时,是处于完全不知道还有那么多山民也曾经亲眼看到过的大前提之下,但他所述目击到的白色物体又与这百名山民所看到的东西完全一致,足以证明孟照国并没有丝毫的说谎。6月9日林场取证队到达现场进行搜索时,并没有发现这一白色物体。由百名山民亲眼看到凤凰山南坡上有一个白色物体,到林场取证队到达现场时并没有发现这一物体,可见这个白色物体是可以有脚走路,不翼而飞的。首当其冲,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智慧生命所操控的物体。这说明,6月7日孟照国与李洪海共同上山遭遇外星飞船的经历,正好应验了人们最为合理的猜想,同样能证明孟照国与李洪海在目击外星飞船事件中也是没有说谎的。生活经验或者说是心理学常识告诉我们,人的一生中如果能亲眼目击近在咫尺的外星飞船,已经是莫大的满足,完全地可以称心如意回味无穷,几乎不存在突发奇想往后面编造一个并不存在的与外星人接触事故的心理,这就可以推导出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中基本上也不存在说谎的可能性,这将直接“威胁”到科考队成员对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所作出的否定结论。
换一个角度再看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只要有这个能不翼而飞的白色物体存在,就存在凤凰山南坡有外星飞船降临的可能性,只要有外星飞船降临的可能性,孟照国就有目击外星飞船现实可能性和与外星人接触的潜在可能性。只要这种可能性存在,无论人们对凤凰山事件如何怀疑,都不可能彻底摧毁整个凤凰山事件。这就解答了为什么科考队成员不能彻底摧毁整个凤凰山事件真实性所给人们留下的困惑。即使是能够摧毁一部分,这一部分也极可能轻而易举地被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所修复。这就是笔者所说上面所作的分析几乎“全部作废”的含义所在。
不过,这一切必须建立在对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及孟照国与李洪海的证言共同采信的大前提之下。现在仅就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的证言而言,是否予以采信的前提条件,并不仅仅取决于证人数量的多与少,还需综合考虑其它相关的因素,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搞清楚这些证人是否可疑,证言是否可疑。只有抓住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不放并彻底地调查分析清楚,才能够作出是否予以采信的最终判断。
对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的分析
要揭穿凤凰山事件事实真相,已经并不取决于孟照国的神奇故事了,而是这异军突起的百名目击凤凰山南坡白色物体的证人。如果没有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就凭孟照国自述的故事本身,是根本就不可能证明其故事的真实性的。而有了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目击证人,甚至无需孟照国这个角色,也能通过排除法来证明凤凰山确有外星飞船降临。即使是不能通过排除法来进行证明,凤凰山南坡有外星飞船降临的可能性却是始终存在,这仍将导致“疑似外星飞船降临事件”。任人怎么怀疑,也难以予以否定。这即意味着,哪怕是孟照国自己当场承认自己是在说谎,也并不会对凤凰山事件的“疑似真实性”产生太大的影响。所谓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只有将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通通打掉,才能彻底终结凤凰山事件。
第一节: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是凤凰山事件的唯一证据
为什么说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是孟照国与李洪海目击外星飞船事件真实性的唯一“证据”呢?这是因为整个“凤凰山事件”没有任何确凿的物证,发生在孟照国身上的一切怪异行为现象都存在可能是外星人所为也可能是孟照国本人所为这两种可能性,而在科考队所引入的五个“旁证”中,其中四个“旁证”都不能证实凤凰山事件的真实性,就只剩下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
第二节: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的共同特点
只有搞清楚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有什么共同特点,才能将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他们有什么共同特点呢?用两句话可以概括:第一句话,他们的目击时间全都在孟照国讲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前,而将目击经历讲出来的时间则全部是在听说了孟照国讲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后。也就是他们在看到的时候不说,在听到的时候却要说。这眼见为虚耳听为实的现象是非常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但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全都解释清楚了这一点,这就是第二句话,那就是当时他们虽然全都看到了凤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体,但由于观看距离的原因,当时却全都没有看清楚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在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当中,会不会有哪怕只是极个别的例外?没有,也绝对不可能有。当年10月份,四方联合科考队在红旗林场的大力协助之下,进行了地毯式的全面调查,统计了当时所调查到的10多名曾目击过白色物体的证人的目击时间范围,最早目击时间是5月29日,最晚时间是6月7日,也就是调查报告中提到的该林场职工翟士成、佟忠伟在这一天分别在山上从不同的地点角度看到了凤凰山上的白色物体。虽然他们的目击是和孟照国与李洪海近距离目击外星飞船为同一天,但他们都是在听说了孟照国的神奇故事之后才“恍然大悟”说出这一经历的。而当时目击白色物体的这10多名证人,在表明自己确实看到了白色物体的同时,也明确表明了由于观看距离的原因,并不清楚那白色物体到底是什么东西,只是以为是地球上的什么东西。这说明这10多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都具有笔者概括的两句话共同特点。显然这仅仅只是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中的一小部分证人,一小部分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的共同特点是否可以完全涵盖其他所有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笔者会不会以偏概全?不会,只要稍加分析,就会发现其他所有的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都是不请自来地钻进了笔者所概括的两句话共同特点当中。
其它所有的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都属于四方联合科考队调查之时的“漏网之鱼”,他们所讲述目击经历的时间更晚,被后来的调查者“打捞上岸”,完全符合“而将目击经历讲出来的时间则全部是在听说了孟照国讲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后。”那么在第一句话的共同特点里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他们的目击时间是在孟照国讲述的神奇故事之前还是之后,或者说有没有在孟照国讲述神奇故事之后的新的目击白色物体事件发生?笔者结合当时的情况进行分析。
其一,孟照国讲述目击外星飞船事件到四方联合科考队进驻红旗林场进行调查,其间共有四个月的时间,在这四个月的时间之内,不仅有山河屯林业局宣传部长关洪声写的新闻报道,同时也有众多飞碟研究者和媒体记者前往调查采访并发布调查报告及新闻稿件。再加上红旗林场居住区绝大多是林场职工及家属,总共也只有几百户人家,因此这四个月的时间里,足以使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的故事传遍红旗林场居住区内的每一个角落。而四方联合科考队进驻红旗林场进行调查取证之时,没有发现任何一起发生在孟照国讲述神奇故事之后的新的目击白色物体事件。这是一个完全空白的阶段,也是一个分界线。而后来进入红旗林场进行调查的飞碟研究者,按孟照国自称的每月接待好几批这一说法,最保守的估计每月也至少有一批调查者进入红旗林场,但也都没有拦截到或者说发现有新的目击白色物体事件发生。
其二,当孟照国的故事沸沸扬扬之后,如果有人再次看到了白色物体,如果不是因为胆小怕事,就令人匪夷所思了。首先是这个看到白色物体的人显得非常无聊,因为大家都知道那是外星飞船,这个时候再装模作样地没有前往看个清楚,就没有太多的理由让人相信。也就是说,要么就没有看到白色物体,要么就是直接了当地看到外星飞船,不存在再次看到白色物体的证人,只存在看到外星飞船的目击证人。但翻遍所有调查报告,目击外星飞船的证人就只有孟照国与李洪海两个人,没有其他任何一个人。
其三,即使是真的出现有因胆小怕事的人再次目击了白色物体,显然他知道那白色物体意味着什么,他既然要说出这件事,肯定是趁热打铁,在第一时间将他的目击经历讲述给人听。这将直接引起两方面的反应,其一就是曾组织取证队上山的林场工会主席周颖其人。在6月9日上山取证未果之后,一直关注着这件事情。如果有新的目击白色物体事件物体发生,很难想像他(她)会坐视不理。其二,就是对外星飞船有着极大兴趣的山民,如果真的有新的目击白色物体事件发生,也极难想像他们会无动于衷。既使是在工会主席周颖坐视不理和山民们无动于衷的情况之下,新的目击事件这一信息仍然会传播开来。但事实上无论是林场工会主席还是山民,都未曾有新的举动,同时继续不断到来的调查者也从未发现有这样的新的目击白色物体的信息和证人。
通过这三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其他所有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其目击时间依然是在孟照国讲述他的神奇故事之前,只不过他们将目击经历说出来的时间更晚罢了。
因此,其他所有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都符合笔者概括的第一句话的共同特点,在搞清楚了这一点之后,他们都会自然而然地进入笔者概括的第二句话的共同特点之中,因为他们当时看到了不说而在听到的时候才说,总得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这必然是因为当时没有看清楚,这是唯一的合理解释。也就是说,笔者所概括的共同特点,完全涵盖了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跑不了。当我们搞清楚了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的共同特点之后,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三节: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不能证明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的真实性
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既然是当时全都没有看清楚,这就说明他们并不知道白色物体到底是什么东西,因此他们自己是根本不可能证明白色物体就是外星飞船的,更何况他们当时连“以为”都未曾“以为”过那会是外星飞船。连他们自己本身都还没有搞懂那东西是什么,就用他们还没有搞懂的东西来证明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的真实性,恐怕天底下从来就没有这样的逻辑。一句话,百名目击证人不能证明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的真实性。
那白色物体不就是外星飞船吗?怎么就不能够证明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的真实性了呢?这是因为百名目击者所看到的白色物体之所以被人们直接认为是外星飞船,并不是由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自己所证明的,而是由孟照国来进行证明的。而孟照国的故事正是我们需要搞清真伪的,孟照国的故事在此时仍然只是一个未知数,这个未知数是绝对不能用来证明任何东西的。一旦我们排开了孟照国的证明因素,那么这百名目击色物体的证人所唯一能证明的就是凤凰山南坡有一个看不清楚的白色物体。那么这个白色物体到底是不是外星飞船,答案并不是唯一的。因为这一现象还存在着我们可以设想以及所不能设想的其它可能性因素。比如可设想的可能性因素包括,暂时降落此地的直升机、热汽球;阳光照射在有露水的草叶上所形成的反光现象;阳光透过云层空隙在地面上所形成的光亮现象,大面积石头带给人们造成的视觉错觉仍至于海市蜃楼现象等等。同时还存在因我们自身认知的局限性而不能作出设想的其他潜在的可能性因素。而这些可能性因素是否能够排除,与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本身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而是与调查者的调查取证工作以及分析判断是紧密相关的。也就是说,有能力证明白色物体就是外星飞船的,除了孟照国之外,就是调查者,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没有能力来证明白色物体就是外星飞船。他们不能证明白色物体是外星飞船,也就不能不能用他们来证明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的真实性。
第四节: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都具有盲目猎奇的心理。
从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的共同特点当中可以看出,他们在“看到时”不说而在“听到时”要说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当时全都没有看清楚那个白色物体。虽然这是很好的“理由”,但看没看清楚却并非是他们当时说与不说的先决条件。虽说是没看清楚,但毕竟他们当时是“看到了”,他们当时说与不说,都是他们的自由选择,而这种自由选择对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而言,肯定会发生有人在当时就说出了自己目击经历的这种情况。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这说明他们全都放弃了当时说出目击经历的自由选择,而全部一致地选择了当时不说出来。显然,他们当时全部都不说的背后,绝非是因为当时没有看清楚这么简单,而是有其它方面的原因。
那么是什么其它方面的原因呢?调查报告统计了他们当时的四种“以为”:未溶的冰盖、哪家的塑料大棚、坠落的靶机、探测汽球。不难看出,这些都是地球上的物品或自然现象,这其中有些现象是足以令人惊奇的,但他们当时没有任何人说出这一经历,就足以说明他们对地球上的物品或自然现象并不惊奇,完全提不起兴趣,因此才导致他们当时全都选择了不说出来。而他们在听了孟照国与李洪海目击外星飞船的神奇故事之后,感到无比的震惊,不仅纷纷回忆起来了自己目击白色物体的经历,而且兴趣难抑,一个个都站出来有话要说。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白色物体是普通的东西或者说是“已知”的东西,还是神奇的东西或者说是“未知”的东西,才是他他们不说与说的根本所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对神奇事物是非常感兴趣的。而他们在目击白色物体时,是在不明飞行物知识信息传播了十多年时间,而且正是在央视播放探索不明飞行物专题系列片期间,很难想象他们对外星飞船不会产生兴趣。只要他们有兴趣,就不可能排除他们知道外星飞船这方面的知识信息。而只要他们知道外星飞船方面的知识信息,就不能排除他们见到白色物体时会往外星飞船上进行联想。但他们当时却无一例外地全都没有联想到外星飞船,而一听了孟照国讲述的遭遇金属怪物后才又顿时就全部者联想到了外星飞船,这将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他们有四种“以为”,但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果他们具有求知与探索的精神,则会上前查证,但他们同样也无一例外地全都没有亲自前往查证,这反过来证明他们并没有什么求知与探索的精神。他们“亲眼看到”这个白色物体时,兴味索然,而一“亲耳听到”听到孟照国与李洪海的目击外星飞船故事之后,却又兴趣盎然,足见他们的兴趣点根本就不在于凤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体,而是仅仅只在于这个白色物体到底有多神奇。而且,他们对并不神奇的东西采取的是怀疑与否定的态度,这一点从他们自我否定当初的“以为”就足以证明。而对神奇的东西,他们一致地采取了相信与肯定的态度,这一点从他们站出来“作证”也足可以证明。这说明,他们都具有非常强烈的猎奇心理。而且这种猎奇的心理并不会导致他们要去验证,只要是神奇的东西就相信,不是神奇的东西就不相信,是神奇的东西不惜帮别人说话,而不是神奇的东西他们就连看都懒得去看说都懒得去说。这就说明他们是在盲目地猎奇。
在盲目猎奇心理作用之下,他们站出来作证的目的,就绝非仅仅只是为了证明孟照国与李洪海没有说谎这么简单,而是通过将孟照国与李洪海的故事扶正这种手段,以此达到借鸡生蛋的目的,证明他们自己也有幸看到了外星飞船。同时他们也为自己留有一条后路,那就是一旦孟照国与李洪海的谎言故事被人戳穿,他们因并没有说看到外星飞船而进退自如,游刃有余。孟照国与李洪海反而成了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的一个棋子。
第五节:百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的证言不能采信
其一,目击者由当初的10多人演变成到后来的100多人,后来的人是如何冒出来的?
凤凰山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同年10月,中国最具权威的四方联合科考队进驻红旗林场展开了长达一周时间的调查取证工作,这一时间同孟照国与李洪海目击外星飞船事件相隔达4个月时间。而与孟照国自称与外星人接触时间相隔3个月时间。但其调查到的最终目击者人数只有10多名,而四方联合科考队得出确有外星飞船降落凤凰山南坡的初步结论并离开林场之后,目击者人数一路飚升,最终多达百人。
这就让人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后来自称看到过白色物体的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没有在四方联合科考队驻点调查时出面作证?
会不会是科考队调查人力不足而有所遗漏?这种可能性是有的,但遗漏绝大部分目击者则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也是四方联合科考队所不能接受的。这是因为,作为当时最具权威的四方联合科考队,由10名队员组成,这与那些2、3个人约同前往的调查者来说,不可同日而语。更为关键的是,林场领导和职工对四方联合科考队给予了无私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这与后来的调查者需要交“使用费”才能采访孟照国相比,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同时还有一个配合因素,那就是林场工会主席、林业局宣传部长,甚至还包括非常热心的团委书记李文学,他们一直在调查了解目击者并毫无保留地向四方联合科考队传递信息。再者,四方联合科考队驻点调查的时间长达一周。从理论上说,四方联合科考队的调查是最全面、最彻底、最权威的。所谓的遗漏绝大部分目击者是不能成立的,不能从四方联合科考队找原因。
会不会是因为绝大部分的目击者当时并不知道有外星飞船降落凤凰山南坡上的事情而因此没有报告自己的目击经历?这一点也并不成立,开句玩笑的话,当时林场内的惊景,是人都知道这件事,不知道这件事的就不是人。
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性,那就是绝大部分目击者不愿说或认为不值得去说。但问题马上就来了,既然是不愿说或认为不值得去说,那为什么到四方联合科考队走了之后为什么却要说?难道是因为他们对四方联合科考队不信任吗?对最权威的不信任,对并不最权威的却格外地信任,这又是什么逻辑?
分析到了这里,我们既然找不出他们不站出来作证的合理理由,因此也就找不出他们站出来作证的合理理由。我们知道,除了弱智和精神病患者,凡是大脑健全具有行为责任能力的人,其行为必然是明确动机下的产物,当找不出他们说与不说的合理理由时,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他们隐藏了真实的动机,而这一被隐藏的真实动机是完全可以通过对事件的分析而挖掘出来的。
通过他们不站出来说话与站出来说话的相互比较中,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即科考队来到时他们不说,科考队离开后他们就都要说,科考队成了他们说与不说的分界线。这是极为怪异的现象,阻拦这些目击者开口说话的,正是中国最具权威性的四方联合科考队。那么这些目击者如此地对四方联合科考队望而怯步,他们当时心中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呢?而科考队离开之后,他们顿时就象放了闸眼,一个个都冒出来,那么他们又是吃了什么定心丸呢?
那么我们很有必要看看四方联合科考队进驻调查前后情况有什么不同,或者说是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毫不讳言,真正能对“凤凰山事件”作出结论的,只有四方联合科考队,这是当时整个中国最权威的UFO事件调查组织,其他任何调查者都不可与之相提并论。但在四方联合科考队进驻调查之前,“凤凰山事件”是真是假尚是一个未知数,必须等待四方联合科考队进行调查并作出结论,这也是四方联合科考队组建的意义所在。而四方联合科考队进驻调查之时,无论先期是否已经对该事件的真伪作出结论,都不可能向外界进行透露,因为他们必须站在中间立场来展开调查工作,以保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性。在全面的调查工作结束之后,才能在全面检视所掌握的调查材料的基础之上,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作出初步的结论或最终结论。这初步的结论或最终的结论,最早时间将是调查工作结束之后,也就是外界获知结论的时候,科考队已经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已经没有必要在呆在林场,不日即将离开或者是已经离开。
由此不难看出,正当四方联合科考队需要调查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之时,这些后来的目击证人都没有一个站出来说话,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尚不清楚四方联合科考队的初步结论或最终结论,即尚不清楚“凤凰山事件”是真是假,而当他们得知四方联合科考队的初步结论认为确有外星飞船降落凤凰山南坡时,他们便吃了一剂定心丸,于是都有话要说,可惜的是四方联合科考队行将离开或者是已经离开,于是乎他们只能将目击白色物体的经历说给后来的调查者们听。由此可见,这些后来的目击证人,是否站出来说话是有一个前提条件或者说是标准的,那就是要看看权威调查组织对“凤凰山事件”真伪的评判,如果“凤凰山事件”是真的,那他们就当时全都看到过凤凰山南坡上的白色物体,不看白不看,如果假的,他们就作鸟兽散,只当是看了也白看。他们不是以自己的亲眼所见为客观依据,而是以四方联合科考队的结论为唯一标准。这一反常的行为心理,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疑点,这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他们目击白色物体的真实性,因此对他们的证言不能予以采信,更不能作为证据。
其二,10多名目击者的“以为”是否合乎情理?
四方联合科考队给出了目击白色物体证人当时的四种以为:有的以为是未溶化的冰盖,有的以为是哪家的塑料大棚,有的以为是脱落的靶机,最后一种是以为是坠落的探测汽球。也就是说百名目击者有四种以为,范围很小也很具体,因此可以详细分析。
这里首先有必要将以为作一个解释,“以为”是个什么概念?就是人们通过自身经验所得出的第一判断。即有这样的经验,才会产生这样的“以为”,而如果没有这样的经验,就不会产生这样的“以为”。
第一种以为,未溶的冰盖。当时目击者所目击的时间,是6月初,已经入夏,在这样的季节里产生以为是未溶的冰盖这种第一判断,就必须有相应的经验依据。有两种经验来源:一是在这个季节里,山民们还能亲眼看到山林上有未溶冰盖的现象,二是在目击者所经历的历史上,曾出现过气候反常而在夏天看到过未溶冰盖的现象。在一则对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简介中是这样介绍的,春末夏初,满山长满了一米多高的灌木和杂草,6月10日左右,漫山野杜鹃竟相开放,尉为壮观。我们知道,杜鹃花是需要一定的土地温度和空气温度条件才能开放的,而这样的温度条件下是不可能还会有未溶的冰盖的。虽然在人们的头脑印象中,东北地区气候寒冷,但并不是一年四季都是如此。凤凰山地区的降雪,最早是在9月份,最晚可持续到次年的4月份,但降雪时间越是迟后,化雪时间就越是短暂,因为凤凰山地区“夏短暑热”,气温可高达22摄氏度。而通过林场取证队上山调查外星飞船时,这座海拨高度1633米属张广才岭系第一高岭的凤凰山上并没有冰雪存在现象,而身处于地势较低的山民每天所面对的都是比凤凰山要低得多的山岭,很难想像能够反常地看到未溶冰盖。而如果是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因气候反常而出现夏季也能看到未溶冰盖现象,那么1994年也必须是一个气候反常的年份才能与之类比,但没有证据表明这一年份气候反常。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目击者以为是未溶冰盖的经验依据是什么。
第二种以为,哪家的塑料大棚。在数篇调查报告中以及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简介中,对凤凰山地区都使用了“人迹罕至”这一成语,连人影都难看到的距林场居民区约60多里的偏远荒山野岭之中,却突然出现一个塑料大棚,这难道不是一件令人感到惊愕的怪事吗?如此怪异的事情,怎么他们不仅没有向人们提及,甚至是差点给忘了呢?这将是一个大大的疑问。退而言之,目击白色物体的山民之所以并不以为然,只能是因为他们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缘故。这即意味着这些山民绝不是第一次看到“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中出现塑料大棚,而是以前也曾看到过甚至是经常看到,如此才能漠然处之。那么,他们曾几何时看到过塑料大棚?即使是这一次他们没有向人们说起,那么他们第一次看到塑料大棚时难道也没有向人们提起吗?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吗?
第三种以为,脱落的靶机。笔者不得不认为这些人是非常有见识的,可能参加过高炮演练。所谓的靶机,就是真飞机后面用绳索牵引的假飞机,供高射炮实弹演练之用。但是,靶机虽然只是假飞机,但外形上却与真飞机并没有明显的差异,特别是在“看不清楚”的情况之下。这些以为是脱落靶机的人,是否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如果是真的飞机坠毁呢?当然谁也不希望真飞机坠毁,但对于看不清楚的目击者来说,头脑中应该首先意识到可能是坠落的飞机才合情合理,除此之外最起码也应该意识到存在这种可能性,这将是必须立即进行报告的大事。但这些目击者在看不清楚的情况之下,一眼就分辩出那绝对不是真飞机,因此而没有放在心上。那么,这些目击者是怎样如此精确地分辩出那看不清楚的东西的呢?
第四种以为,坠落的探测汽球。孟照国之所以“以为”是坠落的探测汽球,是因为他以前曾经“捡到”过一只,因为有这方面的“经验”,才产生了这种“以为”,那么其他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又有什么样的经验来促使他们以为是坠落的探测汽球的呢?难道说这地方天上总在飞探测汽球?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吗?
由此不难看出,以为是未溶的冰盖,在季节的经验上存在悬疑,以为是哪家的塑料大棚,在地点的经验上存在悬疑,以为是脱落的靶机,在分辩上存在悬疑,以为是坠落的汽球,在经验的真实性上存在悬疑。这些悬疑归结到这10多名目击白色物体证人这一个整体时,这些可疑的证言不仅不能被予以采信,而且我们可以由证言的可疑推导出证人的可疑。而将他们与后来站出来作证的证人放置在百名目击证人这一整体之中时,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认为这百名目击证人的可疑。因此还不能只停留在对他们证言是否采信的这一层面上,而要对他们作进一步的分析,识破他们的真实面目。
其三,百名山民到那地方采野菜?
“那地方”指得是目击者当时所站的地方,是个什么概念呢?要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方面是凤凰山南坡对面的山坡上,但离凤凰山南坡既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太近的话就能把白色物体给看清楚了,太远的话就不太可能看到。也就是调查报告中所提供的离凤凰山南坡相距14里至2里之间这样一个范围。这百名目击白色物体的证人无一例外地命中这一位置,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另一方面,红旗林场居住区到那地方的路程有多远。具体地讲,按调查报告中提供的数据,红旗林场居住区到凤凰山南坡的距离为60多里地,“那地方”则至少离居住区有46里至58里的路程。形象地讲,就是调查报告中提到的,调查者为了到凤凰山南坡上调查取证,得起大早床,否则就不能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当时到凤凰山是没有公路的,必须翻山越岭走山路,“非常难走”。不过确有一列窄轨火车,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森林小火车,可运载前往凤凰山方向的人20里路程。能够搭乘这列火车的人,到那地方去的人仍然要来回步行山路至少52里至76里,而如果并未搭乘这列火车的人,则需要来回步行山路至少92里至116里,可见这是一段很远的路程。如此之远的山路,有这么多的山民不惜起早贪黑作极限运动往那地方跑,绝非漫无目的偶然行为,而肯定是有明确动机下的必然的行为。那么这些山民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到底是要干什么呢?答案就只有一个,采野菜!这是那些山民往那么远的地方跑的唯一动机。
这里有必要简略介绍一下红旗林场周边情况,红旗林场所在地,本身就在山区之中,山民们居住地附近全都是连绵不绝的山岭,出门即见山,翻山即见岭,有理由使让相信这漫山遍野之中,野菜应当十分丰富。但百多名山民几乎完全一致地选择了到那个地方去采野菜,则能说明这样二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附近山岭上没有这种野菜或者是非常少,而只有那地方才有这种野或者是非常多。其二,是在非常大的利益诱惑驱使下才不惜起早贪黑往如此远的地方跑。
第一个问题就是野菜分布情况,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任何调查者对此进行介绍。笔者在此只能作出常规的猜想。红旗林场所在地,本身就处在山区之中,林场周围是连绵不绝的山岭,可以说山民们出门即见山,翻山又见岭。而调查者所说的薇菜,分布于大半个中国的山岭地区,可谓野性十足,只要条件许可,就会落哪长哪。而红旗林场附近的山岭,几乎全部都符合薇菜的生长条件,因此笔者分析,红旗林场附近的山岭上有大量的薇菜生长,其分布十分广泛。那么笔者的猜想是否合理真实呢?
第二个问题就是山民是被什么样的利益所驱使。有一篇调查报告中介绍说,薇菜主要出口到日本等国,是出口创汇产品。笔者为此查阅了一些资料,加工后的干货不仅产品供不应求,出口价格很高,而且收购价格也是跟着水涨船高。如果以此加以联想,这些山民采野菜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卖钱,而且能卖一个好价钱,这对并不富裕的山民来说不仅是一条生财之道,甚至可能是一条发家至富之道。那么这样的想法又是不是合理真实的呢?
两个问题,一道汤解决。笔者查阅了当地政府2004年度工作报告,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山民们还将吃不完的野菜拿到市场进行交易。”就这一句话里,完全地解答了上面的两个问题。其一,笔者的猜想是完全正确的,吃不完的直接原因就是附近山岭中野菜非常多,多到了吃不完的程度,当然也就多的采不完了。其二是,十年之前的山民所采野菜的唯一目的并非是为了卖钱,而仅仅只是为了自己吃。即使是十年之后随着市场经济意识的强化,山民们将野菜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仍然是建立在先满足了自己食用的前提条件之下的。
附近山岭上的野菜都采不完,就起早贪黑不惜作极限运动甚至花钱买小火车票往那地方跑去采野菜?这种鬼话能让人相信?如果说调查者因对该地区情况不熟而误信了的话,那么仅仅只需要向当地山民们提出这个问题,恐怕当地山民只会对采野菜采到不着边际的地方感到可笑。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调查者似乎并没太多关注其他山民们对此有什么看法。由此可见,所谓的到那地方采野菜,仅仅只是为了使能够“目击白色物体”变得合理,一旦我们识破了采野菜这个幌子,就已经发现这百名所谓的白色物体目击者全部都在说谎,他们只是在听说孟照国关于白色物体的故事之后滥竽充数,完全凭空编造他们根本就不曾看到过的白色物体,为了使他们的跑那么远地方的目击变得合理,只好扯出采野菜的幌子。不过他们自欺欺人之举,将随着孟照国的谎言故事的戳穿而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孟照国故事中的疑点及破绽分析
在排除了孟照国故事的所有外围证据之后,就只剩下孟照国自说自话的故事本身了。我们知道,孟照国的故事是一个层层递进有着内在必然因果关系的完整故事,其中只要任一环节出现问题,整个故事就立刻灰飞烟灭。这即意味着,科考队成员在对孟照国与外星人接触事件作出否定结论之时,孟照国的谎言故事就已经完全彻底地破灭了。但是,笔者认为有完全的必要对孟照国的故事进行全面的分析,使读者对凤凰山事件的虚假性有更清晰直观的了解。只要通过分析就不难发现,孟照国的故事不是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也不是某几个环节出现问题,而是全部所有环节都存在问题,可以说是四面透风,体无完肤。
第一节:6月6日远距离目白色物体中的疑点
1。6月6日,孟照国上山采野来到凤凰山南坡对面的山坡上,看到相距约5里的凤凰山南坡上有一白色物体,以为是坠落的探测汽球,因为他以前曾搞到过一只坠落的探测汽球,他于是决定搞点胶皮和尼龙绳回家用。
其一,6月6日。这一时间正好是央视《环球45分钟》连续一个月播放探索不明飞行物专题系列片期间,如果是孤立地看待这一时间,可以认为这仅仅只是一个偶然的巧合,毕竟专题系列片的播放时间跨度长达一个多月。但是,如果将这一时间所发生的事情与7月16日所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看,这一巧合就显得格外地蹊跷。7月16日是慧木相撞首日,也就是在这一天夜里,孟照国受邀造访了外星飞船基地并与外星人谈论了一些问题,其中就包括慧木相撞。也就是说,孟照国的故事不仅有6月6日的与央视播放专题系列片时间上的粗略巧合,也有7月16日的与慧木相撞时间上的精准巧合,不难看出,这两个巧合都是与媒体报道紧密相关的。媒体报道外星飞船,孟照国就遭遇了外星飞船,媒体报道慧木相撞,外星人就与他谈论了慧木相撞。与此同时,在时间上还有二个巧合,其一是,山河屯林业局宣传部长关洪声于6月16日对尚处在神智不清记忆不清之中的孟照国进行调查时,孟照国恰巧在这一天“恢复了部分记忆”。其二是,10月7日,一直表示愿意与调查人员进行配合的孟照国,随调查人员到林场住了一夜之后,第二却突然表示不愿与调查人员配合,调查者为了从中找出原因,最后从孟照国的嘴中“套出”,恰巧是在回林场的当天晚上,孟照国又与外星人进行了接触。不难看出,这两个巧合是与调查人员对他的调查是紧密相关的。孟照国先一直是记忆不清,遇到关洪声来采访时,便突然灰复了部他记忆,有故事要说。遇到调查者“套他”的时候,果然又有了新的故事。也就是说,孟照国的故事,并非独立自主的发展,而是随着媒体报道的发展而发展,随着调查工作的进展而发展,在搞清楚这一点之后,孟照国故事在时间上的巧合就非常令人生疑了。
如果将孟照国的故事继续展开,不难发现孟照国的故事其实就是由无数的巧合所构筑而成。比如,他之所以认为看不清楚的白色物体可能是探测汽球,是因为恰巧他以前曾经搞到过一只坠落的探测汽球;林场取证队上山取证之时,其他职工用望远镜都没有看到凤凰山南坡上的外星飞船,恰巧只有他只望了一下便清楚地看到了外星飞船;外星人用光将他击倒在地时,恰巧是在他举起望远镜看到了外星飞船并看清楚了外星人手中持有的“激光器”的那一瞬间;孟照国所看到的黑衣女外星人,恰巧是对其他所有人是隐形的:孟照国在家中与女外星人发生性关系时,恰巧其妻女家人都已经入睡而刚好他正要入睡但还没有睡着;男外星人前来听取女外星人汇报时,孟照国恰巧是在与女外星人发生性关系后做了一番美梦后再次醒来之时:男外星人进入他家中邀请他造访外星飞船基地,同样是恰巧其妻女家人都已经入睡而刚好他正要入睡但还没有睡着;外星人带孟照国穿墙而出参观外星飞船基地,返回时恰巧外星人没有将其穿墙而入地直接送回家中,孟照国因此而不得不叫妻子开门;孟照国从担架上跌落下来时,恰好是先前他倒地的地方;孟照国在从担架上跌落下来时看见一个光球,恰巧他小时候就曾看到一个光球等等。孟照国的故事中的巧合如此之多,已经不能用无巧不成书来解释。我们只需把看到外星飞船、捡拾到坠落的探测汽球、看到过光球等这些很小的机率全部归于孟照国这一个人身上,就会发现重新所构筑的新的机率的唯一现实意义就是绝对的零,这即意味着孟照国不是从来不说谎,而是绝对地在说谎。而6月6日这一时间,正是无数个巧合中的一个,所谓管中窥豹,略见一斑,由此将揭开孟照国谎言故事的冰山一角。
其二,孟照国上山采野菜来到凤凰山南坡对面的山坡上。前面已经分析过,一群人往凤凰山南坡的对面山坡上跑去采野菜,只能证明他们全都在撒谎,那么孟照国一个人往那地方跑去采野菜又会怎样呢?首先我们并不怀疑孟照国亲自去过那地方,但目的是不是采野菜,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据调查报告中说,孟照国此人很聪明,家中有许多种植方面的书,而且发明了立体种植法,使他家中的菜园子里的产量提高了一倍,并因此而生活过得还可以。既然是菜园子里菜的产量还不错,就没有任何的必要上山采野,更不可能舍近求远往那么远的地方跑。这只能是孟照国掩耳盗铃之举,借采野菜之名来行采点之实,为次日的行动作准备。
其三,以为是坠落的探测汽球。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这是整个凤凰山事件的结点所在,如果孟照国当时没有这种以为,就不会发生第二天约李洪海上山并目击外星飞船,就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凤凰山事件。凤凰山事件是真是假,关键就在于此。
既然是以为,其中必然有其最基本的判断,即这个白色物体与探测汽球有相似可比性。那么这个白色物体是怎样的呢?长有50米,到后来孟照国又称其长度是100米、150米。也就是说,50米仅仅只是一个保守长度。当然,从5里之外看这种物体时,肯定会存在一定的视觉误差,但这种误差率最大不可能超过百分之五十。为什么呢?其一是在远距离上看物体时,大脑经验会根据距离的远近来修补一些因距离造成的视觉误差,同时物体旁边的树木等参照物同样会修补一些视觉误差。也就是说,当孟照国看到这个白色物体时,信息反馈到他大脑里的,是一个长度至少在25米以上的大型物体。那么他以前搞到的探测汽球落地长度又有多长呢?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没有任何调查者对此进行详细的调查。有关探测汽球形态的信息非常少,不过笔者却在电视上数次看到过中国境内放飞探测汽球的画面。汽球直径不到3米,有一段绳索与一个小型仪器相连,汽球胶皮与玩具汽球类似,本身不具有任何再利用价值。笔者不排除还有体形更大的探测汽球,但有理由相信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因为这是气象站的日常作业。如果仅从这一最常见的探测汽球角度看,孟照国所见白色物体在长度与这种探测汽球落地长度是根本不具有相似可比性的,孟照国也根本就不可能去搞毫无实际用处的胶皮,也不太可能为了几米长的尼龙绳而跑到60里地之外。同时,探测汽球在升到一定高度之后,因空气压力减小而自爆,几乎不存在有完整落地的可能性。笔者还从电视中看到过美国放飞大型的氦汽球的画面,材质为透明胶皮(感觉就象农用薄膜),大概是对高空粒子进行检测。不过这次放飞阵容强大,仅充气就需要十几个人配合。不仅地面有汽车跟踪,而且天上有直升机尾随,因为科学家们需要回收探测汽球所携带的仪器。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如果曾放飞过一个类似于能与孟照国所称的白色物体长度的探测汽球,我们就需要考虑到这个汽球为什么要做的这么大?有二种可能性或者是二种可能性合二为一。第一种可能性就是提高升力,目的是为了达到更高的空间,但离地距离和平飞距离越远,仪器记载数据传回地面接收站就会变得越困难,这就涉及到回收检测数据的问题。第二种可能性就是携带更重的仪器,这意味着更高的设计制造成本和更多的研究科目,这就必然涉及到回收再利用以及回收检测的问题。如果是需要回收的探测汽球,孟照国搞到可能性根本就不存在,就如同任何人都不可能搞到回收的返回式人造卫星一样。
通过这种分析,孟照国是否真的曾经搞到过一只坠落的探测汽球,是非常令人怀疑的事情。要解开这个疑问,只有向孟照国调查清楚那个所谓的探测汽球落地长度到底有多长,什么样的材质,携带了什么样的仪器,以及其它相关细节。其次是要调查清楚有什么人可以证明他曾经搞到过一只探测汽球,搞回家作什么用途以及是否还有探测汽球的残留物。然后还要通过气象科研部门对孟照国所述的形态加以核实,弄清楚到底地球上有哪个国家曾放飞过这样的不需要回收的大型探测汽球。
令人感到庆幸的是,虽然时隔十年,对此调查的时效性却依然存在。孟照国如果当初是在说谎,那么即使孟照国能够获得大量的探测汽球资讯信息,但他要同时兼顾白色物体与气象科研部门的探测汽球,也几乎不存在圆谎的任何可能性。
其四,这个老实人为什么要据国家科研部门的科研设备为自己所有?如果孟照国真的曾经搞到过一只探测汽球,那么问题就出来了。无论国家是否对这个探测汽球予以回收,作为一个普通的山民是根本不可能加以判断的,而所能作出的判断是,这东西不是自己家的而国家的,必须立即向政府报告此事,由政府部门来进行处理。但孟照国却将国家科研单位的科学仪器设备直接给弄回家去了,先不谈他胆大包天触犯法律的问题,仅仅只谈他愚昧无知到了见到不是自己的东西就拿的问题,也至少能说明孟照国是个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人,这样一个人,山民们又怎么可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地称他为人老实本份呢?反过头来看,只能认为孟照国为了使第二天上山变得合情合理,而不惜无中生有,“以身试法”,以达到自圆其说的目的。
第二节:6月7日约李洪海上山近距离目击白色金属怪物中的疑点
6月7日,孟照国携带砍刀、扳子、起子等工具,约上亲戚李洪海前往凤凰山南坡,离白色物体约200米时,孟照国突然发现那并不是探测汽球,而是从未见的过金属怪物,长约50米,高约2、3米,形似巨大的蝌蚪,急忙将李洪海推到石块下躲藏,而他自己独自一个人前后三次企图接近怪物,但都在相距约150米时感到身体带铁部位有强烈的电击感并听到象动物般的吼叫声而被迫退回李洪海躲藏处。
疑点一,为什么要带砍刀、扳子、起子等工具?
孟照国在所有调查面前,都明确无误地说是要搞胶皮和尼龙绳,如果真是这样,带把家家户户都有的剪刀就足够了,但孟照国却没有带剪刀,这是令人生疑的地方。当然,我们可以将砍刀的功用视同剪刀,但也只需要带上一把砍刀就足够了。怎么会突然跑出扳子、起子来呢?我们知道,有明确的目的和动机,必然会携带明确无误的工具。他带上风马牛不相及的扳子、起子,便暴露出了目的的模糊性,说明孟照国并没有明确的目的。而没有明确目的的背后,就是没有明确的对象,这使凤凰山南坡是否真有那么一个他所以为是探测汽球的白色物体,变得非常可疑。
当然,我们可以这样推测,孟照国携带扳子和起子,是为了拆探测汽球上的仪器。而孟照国对所有调查者不谈搞探测仪器,我们也权可理解成他害怕引起后果对他自己不利,因此特意加以回避。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对于调查者而言,他们所调查的对象是一个很会隐瞒细节的人。只要是对他自己不利的细节,他都会不动声色地隐瞒。一个能将与己不利细节加以隐瞒的人,作为被调查对象,其诚信是值得怀疑的。但这种可能性不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孟照国如果想隐瞒掉他搞探测仪器的动机,必然会一同隐瞒掉他所携带的扳子和起子,不会留下如此漏洞和尾巴。再者,探测汽球与探测仪器本身同为一体,搞胶皮和尼龙绳,必然会连带地搞仪器,企图回避掉搞仪器,形同掩耳盗铃,完全是多此一举。反过头来看,他自称携带了扳子和起子,并没有回避搞仪器的迹象,因此,从理论上讲,他没有回避搞仪器听理由。但问题出就出在他从未向任何调查者说过搞仪器,这让人不可思议。
结合前面搞胶皮和尼龙绳不带剪刀,后面带扳子和起子又并没有明确说是要搞仪器看,前后都存在令人生疑之处。这就不能排除孟照国逢场作戏,现场作秀的可能性。为了让李洪海确信凤凰山南坡有探测汽球,拉起大旗作虎皮,见工具就随手拿。
疑点二,为什么当天不直接去搞?
有句俗话叫做“强盗不走空路”。孟照国在6月6日初次目击白色物体并以为是坠落的探测汽球之时,他离白色物体仅仅相距5里路程,而他背后离回家的路程却有55里。孟照国所处的位置,已经是万里长征走完了九十九步,离搞到“探测汽球”仅剩一步,可谓是囊中探物,唾手可得。同时,还有四个方面的因素将逼迫孟照国当天必须前往。其一,孟照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确定那东西就是探测汽球,在他既想搞到探测汽球又不可能百分之百确定的前提之下,情势必然地要求他亲自上前查看。其二,孟照国放弃这次机会而改在第二天再次前往,将白白地多走110里的冤枉路,反过头来看,他宁肯冤枉多走110里的山路也要将这个“探测汽球”搞到手,足见孟照国搞到它的决心之大。如此之大的决心,将直接导致他当天前往。其三,孟照国第二天约上李洪海一起上山时,存在一个李洪海愿不愿意去的问题,毕竟这是很远的路程。为了说服李洪海去,就必须要求孟照国当天前往把情况搞得一清二楚甚至先期携带回一部分物品对李洪海展示。其四,还存在一个潜在的因素,那就是孟照国既然能到那地方看到白色物体,就不能完全地排除那个白色物体被其人看到的可能性,这里就存在一个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问题,这也要求孟照国必须当天前往去搞。但他却出人意料地打道回府了,这一反常的行为直接暴露出其反常的心理。
疑点三,为什么要约上李洪海?
通过上述分析,孟照国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地没有在当天前去搞“探测汽球”,让人们不知道他那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通过第二天的约上李洪海来看,可以断定孟照国第一天不前往搞探测汽球的直接原因是与李洪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也就是说,他之所以放弃当天就能得手的机会,是因为身边没有李洪海这个“帮手”。我们先设想一下,如果李洪海第二天因嫌路远或因有别的事情而不愿意去或不能够去,孟照国还会一个人上山去搞探测汽球吗?唯一的合理答案,那就是不去。道理非常简单,第一天孟照国在距离“探测汽球”仅5里路时,他都没有去搞,如今一切回到了起点,离“探测汽球”有60多里路,因此他只会更加以地不会去搞。也就是说,只要没有李洪海,孟照国是根本就不会上山搞探测汽球的,因此不难看出,孟照国的真实目的,并不是非要把探测汽球搞到手不可,而是非要让李洪海陪同自己一起上山不可。显然,李洪海上不上山,比搞不搞探测汽球更为事关重大,李洪海的作用,已经超出了搞探测汽球的范围。因此,李洪海超出搞探测汽球范围之外的作用,才是孟照国真实目的之所在。所谓的搞探测汽球,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仅仅只是一个幌子而矣。
李洪海陪同孟照国上山之后,并没有搞到探测汽球,而是成为了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的一个“旁证”。李洪海超出搞探测汽球范围的作用已经显现无遗,也就暴露出了孟照国的真实目的,他需要的是一个“目击旁证”,以此来使他的故事让人们更加地相信。
疑点四,为什么没有在远距离时白色物体再次进入视线的经历?
孟照国第一天目击白色物体是在相距约5里处,但第二天与李洪海上山时,却完全没有在类似距离上再次看到白色物体的经历,而是直接走到离白色物体仅相距约200米左右时才看到白色物体的经历。这一看似很小的细节可能是调查者因疏忽而忘了问,但孟照国与李洪海却并不存在因疏忽而忘了说的可能性,因为这对他们而言是必然的经历。只要他们讲述了这一经历,调查者是不可能吝啬这这点笔墨的。
为什么说孟照国与李洪海不存在因疏忽而忘了说的可能性,一方面是孟照国说服李洪海上山,就完全有必要让李洪海在第一时间看到白色物体,以证明其所言不虚,让李洪海心里踏实。另一方面是李洪海并没有见过这个白色物体,必然要求在第一时间内看到这个物体。而如果李洪海真的在第一时间看到了这个白色物体,将必然使他大脑产生第一个兴奋点。我们知道,6月9日孟照国向导林场取证队上山后就突然变得神智不清记忆不清了,有关细节的讲述将全部落在李洪海一个人身上,李洪海是不可能将这一必然经历并且是第一个兴奋点的细节忘记了讲述的。而孟照国恢复神智记忆之后,生怕李洪海对人们的讲述存在遗漏,还特意地补充了“其实是李洪海先遭电击的”这一细节,足见孟照国对细节问题是相当地敏感和关注,而如此地敏感和关注,孟照国本人是不可能疏忽掉这一必然经历的细节的。
由此可见,孟照国与李洪海共同上山之时,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在远距离看到白色物体的经历,外星飞船所在的位置,仍然是孟照国第一天所看的准确位置,但第一天能够远距离看到,第二天就完全地看不到了,这不仅令人生疑,而且必然让人感觉到其中必有蹊跷。
疑点五,从孟照国(与李洪海)的角度,他是怎样看出形似“蝌蚪”的?
孟照国称凤凰山南坡上的金属怪物长约50米,高约2、3米,那么按其比例关系,类似于学生用的直尺最大视面的形态,显然在这样的细长条形里做图,是绝对不可能画出“蝌蚪”形的。但孟照国为了清晰直观地向人们介绍这个物体,亲自用泥制作了一个模型,其形态千真万确象是一个蝌蚪,与他向人们所口述的象“蝌蚪”形状是完全吻合的,但却已经完全地脱离了他所称的长度和高度所形成的比例关系。这说明孟照国在描述外星飞船外形上存在明现的自相矛盾。怎样理解孟照国出示的模型图呢?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俯视图,即平视时仅仅只看到了它的侧面,高度的确只有2、3米,但从高处向下俯看,则可清晰看到它的纵深轮廓,看上去就如同蝌蚪形状。但是孟照国俯视外星飞船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凤凰山海拔1633米,是长白山系张广才岭之首。山顶坦缓平阔,有数千亩之大。而外星飞船降落地,距离顶峰约500米至700米,正处于坦缓平阔的范围之内。因此,外星飞船的降落地点仍处在一个相当高的海拔高度。而到达凤凰山南坡的必经之途,所有山岭的海拔高度都比凤凰山要低,所以,无论眼睛看得多远,最多仅仅只是一种平视的角度。而一旦接近凤凰山后,则完全地变成了仰视角度,根本不可能看到只能由俯视所才能看到的外星飞船的全貌。
那么,会不会是孟照国在造访外星飞船基地时俯视看清了这个外星飞船的全貌?这是完全可能的,问题是在孟照国还没有造访外星飞船基地之前,他就已经向山民们描述了外星飞船是一个“蝌蚪”形状,而且在关洪声当时对他进行采访时,他就已经用粉笔在地上画出了外星飞船的“蝌蚪”形状。
由此不难看出,孟照国所称的象蝌蚪形状,完全是孟照国头脑中构划出来的虚幻图像,当他把这个虚幻的形状置放于现实之中时,破绽就显现出来了。这一直接的破绽已经完全彻底地推翻孟照国整个的谎言故事,但为了能让读者全面地了解孟照国的故事的可信度有多大,破绽有多少,笔者还是对他的故事作全面分析。目的是不仅将孟照国的故事捅漏,而是要将它拆散架,不给凤凰山事件留下任何的僵而不死,死而复生的可能性。
疑点六,为什么要推李洪海到石块下躲藏而他自己却并不躲藏?
孟照国在相距约200米处时看清白色物体并不是探测汽球,而是一个从未见过的金属怪物,便立刻将李洪海推到石头下躲藏起来。按李洪海的讲述,他是看到了这个金属怪物的。不过,一路上李洪海连白色物体的影子都没见着,而在刚刚可以见着的关键时刻,却被孟照国给推到石头下躲藏起来,因此有必要给李洪海是否真的看到外星飞船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也就是从这一刻起,我们已经能从孟照国的“推”与李洪海的“藏”区分出了主角与配角的关系,这一角色的分配不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而是由孟照国本人掌控的。孟照国的主观意识上就是要把自己当成了主角的角色,而把李洪海当成了一个配角的角色。结合前面的分析,没有李洪海,孟照国是根本就不会去搞探测汽球的,从表面看,李洪海这个角色的地位甚至是高于孟照国的,但现在突然之间,李洪海的角色地位一落千丈,从中不难看出,李洪海仅仅只是被孟照国所利用和支配的一个小角色而矣。
转入对孟照国心理的分析,孟照国的一“推”,则意味着孟照国已经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而李洪海的被“推”,则意味着李洪海尚未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这也间接地证明了李洪海当时并没有看到白色物体。既然危险性是由孟照国意识到的,那么孟照国在推李洪海躲藏之后,他自己必然地也要躲藏,但他自己却并没有躲藏。所谓所己所无欲,勿施于人,孟照国自己都没觉得有必要躲藏,为什么却非要让没有意识到危险根本就不害怕的李洪海躲藏呢?这显然不符合正常人的心理,也暴露出了孟照国心里有鬼。那么孟照国心里到底有什么鬼呢?
疑点七,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冒险接近怪物?
孟照国既然已经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就必然会审时度势,在如此荒山野岭之中,身处无援之境,首当其冲就是考虑撤退。但孟照国反其道而行之,非要接近那个已经完全看清楚了的金属怪物,结果被金属怪物发出可怕的吼叫声和电击而阻挡,被迫退回到李洪海藏身处。这个时候,孟照国已经不仅仅只是意识到潜在危险的存在,而是亲身感受到危险的真实性,并且已经意识到接近金属怪物只能是徒劳。但孟照国令人匪夷所思地再而三地接近金属怪物,可谓是到了黄河心不死,撞了南墙不回头。那么孟照国接二连三地企图接近金属怪物的目的又何在呢?难道是为了看的更清楚?看得更清楚只需接近一次就足够了,没有任何必要接近三次。难道是希望会有什么奇迹出现?明知金属怪物不让他接近,孟照国岂不是巷子里赶猪,大脑有些转不过弯来?难道是孟照国的好奇心理占胜了恐惧心理因此而变得恃无忌惮?人们常嘲笑叶公好龙,只喜欢假龙,一见到真龙就吓得魂飞魄散。不过叶公的心理,正是人类的正常心理和共通心理,想信有许多人都希望自己能有幸看到外星飞船,甚至与外星人进行接触,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外星飞船从天而降,在心理感觉到危险的距离范围之内没有逃走或躲藏的,只能是因为人吓傻了,腿吓软了。从李洪海老老实实地躲着不出来,以及他对孟照国说要回去的情况看,正是这种正常的恐惧心理的表现。孟照国的接近行为,直接暴露出根本就没有什么外星飞船。没有令人恐惧的事物,才不会有恐惧的心理,因此孟照国才会有三番两次的接近的行为。不难看出,孟照国三次接近金属怪物,仅仅只是现场作秀,表演给李洪海看,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那么孟照国的三次接近怪物,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从孟照国角度讲,他感受到了强烈的电击感并听到可怕的吼叫声。但从李洪海角度讲,他仅仅只是听到了可怕的吼叫声。从李洪海的角度看问题,就不难发现,这三次可怕的吼叫声,都是在孟照国离开他一定距离之后才听到的,而孟照国一旦返回到李洪海的身边,就绝对地听不到任何的可怕吼叫声了。同时声音传回的方向,正是孟照国所在那个方向,细加揣摩这一规律,不仅金属怪物将被纳入人们的视线,同时孟照国本人也将同样地被纳入人们的视线。
那么这是什么样的声音呢?首先是能够听到声音,这就排除了超声波和次声波,这也就说明,外星飞船播放这种声音的目的,是用地球上某种令人感到恐惧的凶猛动物的声音来吓阻孟照国,但孟照国与李洪海却都没听出来到底是哪种凶猛动物的声音,这就反过来说明外星飞船的科技模拟的水平实在太低,更没有象录音机之类最起码的记录设备,由此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一声音并不是由外星飞船所发出的。李洪海所称的“象”,则与动物有某种共同的特点,什么样的共同特点呢?说白了就是那声音是由喉腔所发出的。我们知道,人类作为智慧高级动物,也是有喉腔的。两个人的证言在不同的调查报告中有一些微妙的变化,比如,关洪声最初对孟照国采访的新闻报道中,称是象喇叭发出的声音(笔者分析,极可能是喇叭传出播音员的声音),但又有很大不同。明显地有脱离喉腔特点的倾向。但是,随着李洪海不断被调查者问询,最终经常被引用的是“断续的尖叫声”,又回归到喉腔的特点之中。这个“断续”二字,就不由得让人想到人是靠呼吸生存的,如果只出气而不吸气,恐怕有性命之忧。而机器就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
疑点八,为什么孟照国称那东西为金属怪物?
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孟照国在向山民们讲述这个金属怪物时,山民们一听都知道那东西是外星飞船。正是因为山民们都知道那东西是外星飞船,才会在山民中炸窝,直接导致林场取证队上山取证。那么,这个一听便知的外星飞船,轮到孟照国亲眼一看并且还亲身感受到那东西的吓阻后,孟照国反而只能称其为金属怪物,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这就说明孟照国对外星飞船这方面的知识信息一无所知。那么孟照国对外星飞船一无所知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这就说明孟照国是不可能编造出连他自己都并知道的外星飞船的,不可能编造即意味着真实可信。也就说明,孟照国说是金属怪物要比说外星飞船更加令人相信。
那么,孟照国是否真的对外星飞船一无所知呢?我们不妨从这几方面分析问题。其一是外星飞船知识从上世纪80年代《飞碟探索》杂志创刊之后,不能说是人尽皆知,但也可称得上是家喻户晓。这方面的知识,不仅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媒体传播,人们在闲谈杂议时也或有涉及。这即意味着,所有这些媒体和街头巷议,十多年来对孟照国而言恰巧是一个空白。其二,孟照国目击外星飞船之时,正是央视热播探索不明飞行物专题系列片期间,由于其密度关系,就象广告一样,不论人们愿不愿看,理应能够零碎地获得外星飞船知识信息,但孟照国在家中有一台电视机的情况下,恰巧地在为数不多的其它几个频道上观看而错过了接触这方面信息的机会。其三,相信央视专题节目在山民中会小有影响,山民们难免会在日常闲谈杂议时涉及到这一方面话题,孟照国与山民们在一起时,恰巧山民们都在谈论别的话题。当这么多的恰合汇于孟照国身上时,就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孟照国平时很少看电视,很少看书报杂志,很少与人交往,处于一个对信息极度封闭的状态。那么孟照国是否真的处于这么一种状态呢?
孟照国家中有许多种植方面的书,直接证明了他并不处于对信息极度封闭的状态,而且还能够证明他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是绝不可能自我封闭或安于信息极度封闭状态的。从孟照国与外星人讨论的话题来看,他本人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信息,就没有与外星人讨论或谈论的资本。而如果孟照国知识太少,外星人跟他谈话便无异于对牛弹琴,更不可能让这样一个人来转述外星人对地球问题的关注。这不仅直接否定了孟照国处于对信息极度封闭的状态,反而能证明孟照国广泛地从媒体上涉猎了大量的知识信息。
孟照国在恢复记忆后对6月9日与黑衣女外星人接触事件中的疑点
6月9日,孟照国向导林场取证队上山,孟照国突然倒地之后,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的怪事情。
疑点一,取证队成员为什么都没有看到外星飞船、外星人、光束、光球。
如果说外星飞船和外星人具有隐形性,我们无力加以反驳,但光只存在可见光与不可见光(红外线、紫外线),也就是说孟照国所看到的光束和光球,都只能是不可见光,因此林场取证人职工看不见。那么反过头来看,孟照国能够看见,只能是他的眼睛视觉与众不同,因此而能够看到我们所通常定义的不可见光。但他的眼睛是否真的有如此特异功能,还需要得到实验验证。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任何调查者对此加以实验验证。
疑点二,7倍望远镜能看清20里外烟盒大小的东西?
如果说用7倍望远镜能看见20里远一个奔跑的人,不论是否能分辩出是男是女,那眼睛已经不是飞行员的眼睛,而是宇航员的眼睛,而孟照国却能看清楚一个几乎静止的烟盒大小的物体,恐怕只能用“千里眼”来形容了。这是个一检验就穿帮的破绽,但令人遗憾的是没有任何调查者对此进行实际的验证。
疑点三,女外星人在指挥职工们给孟照国脱裤子?
孟照国倒地之后,全身痉挛,其状可怖。于是职工们将送到不远处的一处临时窝棚里休息,孟照国突然倒立身体用脚踹棚顶,于是团委书记李文学等人忙上前将他抱住,并给他解开被腰带好让他身体放松呼吸放松。而在孟照国的证词中是这样说的:“她(指女外星人)在指挥我四哥他们这些人帮我脱衣服,我死命地叫喊、挣扎,他们就是不理会我,有的人按住我,有的脱我的裤子。”这里我们必须搞清楚在场职工为什么要按住孟照国,其根本的原因是孟照国先有不停地挣扎甚至是倒立身体喘棚顶的举动,然后才有按住他的行为。有职工给他解开裤腰带,其目的是为了让他身体放松和呼吸放松。因此可以完全地看出,职工们的行为,是完全在自己的意识控制之下的自主行为,根本就不存在有外星人对他们的意识行为进行了操控。而孟照国的所谓证言,已经将事实经历完全颠倒,称职工们先按住他并先脱他的裤子才导致他死命的喊叫挣扎。那么孟照国如此苦心积虑地颠倒黑白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就是为了“证明”有一个在场职工们都看不见摸不着的女外星人的存在,而且操控了在场的每一名职工的思想意识。退一步说,如果真有一个女外星人操控在场职工将孟照国按住并解开他的裤腰带,那么这个女外星人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从孟照国与女外星人接触的经历中不难发现,这个女外星人跟着孟照国的唯一目的,就是要与他发生性关系。由此可见,女外星人操控职工们给他解开裤腰带的唯一目的,就是女外星人试图“当众”与他发生性关系。但孟照国称在小火车上女外星人与他发生性关系时,他根本就没有解开裤腰带的行为和“必要”。既然女外星人与孟照国发生性关系没有解开他裤腰带的必要,那这个女外星人怎么会吃饱了撑得没事操控职工给孟照国解裤腰带玩?
疑点四,小火车上孟照国与女外星人发生性关系时不能动,在家中发生性关系时没有说话。
在乘坐森林小火车返回林场的途中,女外星人突然趴在他的身上,与他发生了性关系,时间长达20分钟。孟照国所称的这个女外星人,护送他的职工都没有看到,这说明这个女外星人具有排它隐形性,即除了孟照国本人之外,任何人谁也别想见着。这是外星人的科技,我们不好加以评论。不过孟照国并不是隐形的,他的身影从未在职工面前消失过。试想一下,女外星人趴在孟照国的身上并与他发生了性关系,时间还长达20多分钟,那么在场的职工是否应当能看到孟照国有暴露下体的行为现象呢?但在场职工没有任何人看到孟照国有暴露下体的行为现象。如果并没有暴露下体的行为现象,这个性关系又是怎么发生的呢?
关于孟照国与女外星人发生性关系的故事,其演绎过程极其滑稽。一篇调查报告中说,一般认为是三次(山上窝棚、小火车上、孟照国家中),孟照国解释说其实是两次。即意味着排除掉了山上窝棚的那一次。由于调查者没有说明当时山民们为什么认为是三次的基本情况,这一点如今恐怕是很难再进行考证。不过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那就是山民们连外星人的影子都没见着,似乎很难编造出这个谣言,应该或多或少地有些依据。有调查者对小火车上的那一次进行调查时,孟照国又进行解释说,其实那算不上真正的性关系,而象是外星人在给他消毒。什么是算不上真正的性关系?难道不是性关系?不是性关系那孟照国当初为什么要编造出性关系?不难看出,由于有旁证在场,破绽难免,孟照国只好知趣地将有旁证在场时的所谓性关系一个一个的自我否定掉了。仅仅只保留了在家中的那一次,而那一次是在他妻子入睡以后发生的,一个旁证也没有。任凭人们怎么怀疑,也对他无可奈何。
不过,一转入孟照国与外星人的接触事件的分析,就不难发现他在“回避”旁证上有着明显编造的痕迹。
在小火车与女外星人发生性关系时,孟照国感到很痛,调查者问他为什么不反抗,孟照国解释说,女外星人块头很大,压得他动弹不了。通过这样的解释,孟照国在小火车无力反抗得到了合理的解释,但却暴露出了一个本质的东西,那就是孟照国在主观意识上是想反抗的。但到了这天晚上,孟照国亲眼看到女外星人进屋后,将要再次与他发生性关系时,孟照国却根本就没有作任何的反抗,甚至连吭都没有吭一声,因此没有吵醒他妻子。这岂不是咄咄怪事?而到了男外星人来邀请他造访外星飞船时,孟照国不仅从炕上下来操起了一根木棍,而且与外星人有一段简短的对话,然后才穿墙而出的,令人奇怪的是,这次他的妻子姜玲仍然没醒来。分析到了这里,我们在回过头来看小火车上的事情,孟照国不仅仅只是没有反抗,而且也没有发生喊叫,外星人并没有控制孟照国不让喊叫,但他为什么不喊叫呢?
疑点五,孟照国在纸上写ufo字母。
按调查者所调查到的情况,孟照国自称是从未接触过不明飞行物这方面的知识信息的,因此而在被外星飞船电击的情况之下,仍然只能称那是一个金属怪物。那么孟照国在纸上写下UFO字母时,只能认为是外星人对他进行了操控,因此而写出了连他自己都不能明白的字母。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显然外星人是通过孟照国之手来向人们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即他们已经到达地球上了,孟照国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怪异行为现象都与他们这些外星人有关。由此可见,外星人并不回避他们的到来,既然是并不回避他们的存在,何不直接露脸展示一下他们自己呢?为什么要煞费苦心地操控孟照国来传递这一并不能让人们完全相信的信息呢?
与此同时,我们所看到的ufo字母,正是空中不明飞行物的英文缩写。而孟照国的故事中,外星人讲的是汉语,外星人怎么就没有用汉语来表达他们的到达呢?如果用汉语进行表达,既不可能是用“空中不明飞行物”来表达,也不可能是用“飞碟”来表达,而只能是直接了当地用“外星飞船”来进行表达,因为他们就是从外星球来的。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外星人却使用的是UFO来进行表达,显然外星人对其含义是明白无误的,但ufo首当其冲的含义就是“不明”,既然是不明的东西,外星人表达出来做什么?这表达与不表达又有多大的区别呢?这些外星人怎么就这么笨呢?
疑点六,男外星人为什么要亲自到孟照国家中来听取女外星人的汇报,难道他们连个对讲机也没有嘛?
先不谈孟照国与外星人发生性关系之后,怎么就兴奋得直到第二天早上4点钟时还没有入睡,因此而能看到另一个男外星人进入他的房中听取女外星人“汇报”的。也不谈他怎么就没想到叫醒妻子也来看看这一个或者是两个外星来客的。但孟照国称男外星人与女外星人进行了简单的对话之后,便又独自离开了,而女外星人却一直到上午10点钟时才化作一道光腾空而去。这里有二个疑问:其一是男外星人到他家里来做什么?其二是女外星人为什么要到第二天上午才离开?
如果说男外星人的到来是接女外星人回去,这一点肯定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女外星人并未随同男外星人一起离开。如果说是男外星人是特意前来听取女外星人汇报的,那么就意味着外星人之间的通信是靠直接的语言交流沟通的。我们知道,现在的地球上的普通人都可以拥有手机来进行通信交流,难道说能远道而来的外星人连这样的起码的通信工具都没有?连这样的工具都没有,其科技发展的程度最多只不过类似于地球上无线电发明之前的落后水平,如此落后的科技也能跑到地球上来玩?
而女外星人与孟照国发生性关系之后,如果说仍呆在他家里是为了等男外星人的到来的话,那还情有可缘,但只会导致女外星人同男外星人一同离开,因为这个女外星人已经完成了她的任务,没有任何理由还赖着不走。但这个女外星人偏偏非要呆到第二天孟照国马上要进林场大门那时候才走,岂不让人认为这个女外星人的大脑有毛病?
疑点七,为什么林场职工及孟照国的家人都没有看到棚顶变形现象。
在孟照国的证词当中,四次提到外星人将棚顶给顶起来的事情。一次是在山间的工棚,一次是在林场医务室,二次是在他自己家里。前两次都有十多人在场,但没有任何人看到这一物理现象。后两次虽然在其家中,但其家人也没有任何人看到屋顶变形现象。棚顶变形,作为物理现象,绝对不会是仅仅只有孟照国所能看到的,从这一点已经足以证明孟照国在说谎。孟照国已经陷入他自己的科纪臆想当中去了。
疑点八,孟照国为什么会上林场医务室取药?而不是看病?
孟照国被光击倒之后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对倒地受伤之后当天所发生的全部事情都没有任何丝毫的记忆,但第二天早上,孟照国却是自己主动到林场医务室取药。而调查中发现,孟照国身体一直很好,几乎从未生过病,因此极少有上医务室看病取药的经历。孟照国在没有第一天的记忆的前提之下,他无异于一个非常健康正常的人,他又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跑到医务室取药呢?他到底是取什么药?如果是取昨天林场医生开给他的药,这就足以证明他对昨天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什么失去记忆和记忆不清,而是记忆得非常清楚,否则他的取药行为就不可能成立。会不会是因为孟照国突然发现自己身上无缘无故地多出一条长疤痕而去医务室检查?这种可能性是完全可能的,但那绝对不是到医务室取药,而是去上药或者说是去看病。但是,眉额间的一道浅浅的压痕,就值得孟照国跑到林场医务室上药看病吗?
第四节:7月16日孟照国应邀造访外星飞船基地中的疑点
疑点一,穿墙而出。
关于穿墙术,《聊斋志异》中的一则“崂山道士”的故事,就讲述了一位修行很高的道士具有这种神奇的能力。美国魔术大师大卫·科波菲尔曾在中国表演了穿越长城城墙的表演。我们知道,前者是神话,后者是魔术,现实生活中或未来科技能否使人具有穿墙的本领,则是物理原理早已经被解决了的问题,唯一的答案就是不能。人是不能穿墙的,必须走门,这就是千家万户都必须有门的简单理由。因此唯一的希望,就是借助高度的科技力量来使人完成穿墙术。我们知道,一张蜘蛛网虽然存在空隙,但只要小昆虫体形大于这个空隙,或者虽然体形小于这个空隙但飞行路线没有把握好,它们就会撞到网上。而一堵墙通过显微放大后,是完全存在空隙的,不过这已经不是一张网,而是无数的重叠在一起的网,即使能穿过前面的网,但是否能避开后面的网,则是一个谁都不能保证的问题。如果是人的身体进行穿越,只能是物理的穿越。这里就涉及到人的基本构成,即活体细胞。即科技能力可以将人分解成一个个单独的活体细胞,并且又能力将这一个个单独的活体细胞还原成为一个活着的人。但人体细胞对于墙的微细空隙而言实在是太巨大,还必须将这些细胞再次进行分解。这种分解绝不能是简单随意的分解,否则直接导致活体细胞的死亡,即使能还原成为一个人,也必然只是一个死人。怎样进行分解呢?就如同将活体细胞看成是一个活着的人,然后再将其最基本的构成组织进行分解,同时在分解之后还可以将它们还原成为活体细胞。这是一个令人不敢想象的科学命题,不仅要从理论上解决分解的问题,而且还必须解决还原的问题。而还原中的最大问题,就是能否百分之百保证被分解后的微小构成组织不被损耗和消耗地全部从墙壁微隙中穿越过去?这一点现在恐怕已经有了答案,不能保证。我们知道,极具穿透力的核辐射、超声波等等,在被实体物质阻挡之后都会自然损耗和消耗。人体穿过墙壁时必然会产生这种自然损耗,而如果损耗的是脑细胞,那将直接使人类的智力水平降低。也就是说,这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科学研究,成功的唯一结果就是危害地球人类的智力水平以及人体生命怕各个方面,恐怕没人会为此而展开科学研究工作。
科学的研究,是造福于人,而不是损害于人。同时,科学的研究还必须讲究其实用价值。将一个人穿过墙壁的实用价值何在呢?人类不早已经就“发明”了“门”吗?这种研究岂不是多此一举吗?
再看看孟照国所称的外星飞船,尾部是开合着的,外星人带着他就是从这开合着的门进去的,外星人既然有穿墙本领,又怎么还是要做一个门呢?这岂不是外星人自己在扇自己的耳光吗?
疑点二,孟照国从晚上9点48分同外星人出门,飞行只有3分钟,返回时已经次日上午4点钟,其间共有8个小时,但在这8个小时里孟照国的参观及与外星人的对话,无论怎样抛算,总共加起来不可能超过1个小时。那么还有7个小时的故事跑到哪里去了。
疑点三,外星人展示的科技:用瓢饮水,方盒显示器。
一提起用瓢饮水,恐怕许多人都会联想到落后的地区中有这样的习惯。而作为宇宙飞行的外星飞船,在失重情况下,这个瓢是根本就没有能力盛住水的,因为这些液体将会飘荡在空中。只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外星飞船内有引力装置,但这对于要喝水的外星人来说也是一场考验,如果外星飞船突然加速减速,或者是转弯时,这瓢水可能就会洒到地板上了。这一困惑外星人的饮水问题,早已经被人类的航天技术所解决了,那就是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瓢,直接用密封吸管饮用就行了。这些外星人似乎很有必要向地球人类科技学习。
至于外星人抱出来的那个方型盒显示器,尚不及地球上的一台普通笔记本电脑,体积又小又轻便。这些外星人怎么就不嫌麻烦,直接装一个大屏显示器到“墙”上不就万事大吉了吗?想必是外星人尚没有制造平扳显示器的技术,如果这些外星人开个口,我想肯定会有地球上的生产厂家免费送上几台的,只当是科技扶贫吧。
疑点四,比40瓦的电棍(笔者理解是日光灯管)还亮20倍。
我们知道,光亮度有专业的计量单位,但普通百姓因现实生活中并不需要,因此了解甚少。即使是在专业领域内,也还出现过对光亮度计量单位上的误会。比如说电视机的光亮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使用光通量“流明”这一计量单位,但如今已经被专业人士更正为“坎特拉”。虽然现实生活中人们都知道,早上的光亮度比晚上的要高,中午的光亮度要比早上的光亮度要高,但具体要高多少?却是普通百姓所不能解答也没有任何必要解答的问题。但孟照国却提出了比40瓦的电棍还要亮20倍,这一点不仅普通百姓搞不清楚倒底有多亮,就是专业人士通过检测计算,也难以立刻搞清楚这种光亮度通过眼睛看时到底是怎样的一种亮度。作为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程度的孟照国,其所言是不可能涉及如此专业领域的,显然孟照国在此暗藏玄机。那么我们现在将40瓦乘以20,看看是什么结果?800瓦!原来这是厂矿企业常用的照明灯的瓦数。由此不难看出,孟照国所说的比40瓦的电棍还要亮20倍,指的就是象800瓦照明灯所发出的光亮度。但问题立刻就出现了,孟照国为什么不直接说是象800瓦灯泡的光亮度而要如此地拐弯抹角呢?
要理解这一点,我们不妨回头看看孟照国为什么称外星飞船为金属怪物,这个金属怪物会不会是无中生有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呢?通过山民们的“验证”,那并不是不可能存在的东西,那是有个叫外星飞船的东西可以与之对应。现在再看比40瓦的电棍还亮20倍,会不会是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的亮度呢?通过乘法计算之后,人们又可以找到800瓦的灯泡来与之对应,足见孟照国并非瞎说。由此不难看出,孟照国在感到自己的故事实在是不太可能令人相信的情况下,迫不得已地在其故事当中挖掘一些“潜力”,以“并非瞎说”来证明他是绝没有说谎的。
疑点五,那么亮的光环照射之下,孟照国为什么还要数光点?
通过孟照国的讲述,我们知道整个外星飞船基地是被一道具有5、60层的光环所笼罩,其亮度约是800瓦灯泡所发出的光,在这样的均匀光线照射之下,整个外星飞船基地几同白昼,每一架外星飞船应该清晰可见。其一,孟照国是通过数光点来得知外星飞船的个数,这说明外星飞船基地里很黑并且是外星飞船本身发光,那么那个发出800瓦照明灯般光亮的光环所发的光发到哪里去了呢?其二,孟照国数外星飞船时,称左边为棱形排列,有3行9排共27个,右边为方形排列,有4行4排共16个,作为一个有小学五年级文化的孟照国,是将这有规则排列的外星飞船通过一个一个的光点来进行数呢?还是找出其中的规律来进行乘法和加法计算?如果是用乘法和加法计算,孟照国又为什么清清楚楚地说是一个一个地数出来的呢?其三,以他的平行视线看其它外星飞船时,难道就没有出现前面的外星飞船阻挡住后面外星飞船视线的情况吗?如果发生这种视线阻挡的情况,他又怎能如此精确地数出外星飞船个数的呢?
疑点六,3米4、50公分的外星人是如何站立在2、3米高的外星飞船内的?
在孟照国的故事当中,他运用了许多数字,有些数字后来发生了改变,比如外星飞船的长度,女黑衣外星人的高度等,但外星飞船的高度约为2、3米这一数字始终未变。那么这一说法的含义是什么呢?即高于2米而小于3米,也就是2到3米之间,最高只能接近3米而不太可能超过3米。即使是能超过,也是微弱的超过。而且因外星飞船底部还有一个支架,因此其净空高度绝对不会超过3米。但在孟照国进入这个外星飞船之后,“从左侧又出来一个人,长相和带我来的那个人差不多,比那人高点。我约摸他有3米40、50公分左右高。”这无异于把一个大木箱装进一个小木箱里,或者说是5米高的货车直接从4米高的桥洞平安无事地穿了过去。
疑点七,外星人对孟照国说,六十年后,在他们的星球上将有一个地球农民的儿子降生,孟照国也可以看到他与女外星人生的儿子。
六十年之后,孟照国已经87岁了,象这样的年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这里有必要声明,本人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仅仅只是假设,希望孟照国本人不要误会。如果孟照国在87岁之前有什么不测,那么外星人对孟照国的能见到与女外星人所生的儿子的许诺,就形同开出了一张空头支票。而孟照国在活到87岁时,女外星人怀孕60年才生下的儿子,到那时只不过仅仅只是一个刚出生的一个婴儿,而且这个婴儿再成长60年,也极可能仍就是一个婴儿。难道说外星人为了满足孟照国看儿子的愿望,而要带着一个婴儿作星际旅行?如果外星人真的带这个婴儿来让孟照国相见,则足以证明外星人十分注重人的感情。但回过头来看,孟照国在登上外星飞船之时,曾提出想和那个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女外星人见面,但外星人拒绝了他的要求,而且是以嘲讽的口气说,你们地球人还是蛮注重感情的嘛。这就说明外星人并不注重人的感情,一个并不注重人的感情的外星人,怎么可能为满足孟照国的感情需要而作出许诺呢?
疑点八,来自银河上头,太阳下头。
外星人到底来自哪里?从外星人称来地球避难的目的中不难发现,他们就是来自“有难”的星球,那是什么星球呢?外星人说:“也就是你们所说的慧木相撞”,由此我们应当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们来自于木星。但木星仅仅只是一个气体星球,既不可能孕育生命,同时就是象地球人类这样的生命也绝不可能在这样的星球上立足。当然,木星的卫星上或许能有生命立足之地,不过木星的有难并不等于其卫星也有难。如果来自于木卫,其避难之说根本就不能成立。不知是孟照国本人最终搞清了这一点,还是外星人最终搞清楚了这一点,于是外星人又解释说,他们来自银河上头,太阳下头。我们知道,地球隶属于太阳系,太阳系隶属于银河系,无论是天文学家还是任何的媒体文字,都不曾也不可能使用“上头”“下头”这样的文字,因为在天文知识当中,并不存在上头与下头的概念,所谓的上头反过来看就是下头,反之亦然。到底是外星人不懂天文常识,还是孟照国不懂天文常识呢?同时,外星人所表达的方位,是一个并不存在的方位。银河的上头只能理解成银河系之外,太阳的下头只能理解成太阳系之内,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的交叉部分,而是完全对立的方位,由此我们可以完全地断定外星人根本就不懂天文常识。但孟照国却非常“懂”天文常识,为了将外星人的讲述表达的更清楚,孟照国特意用括号进行了注明:“来自银河(系)上头,太阳(系)下头。”孟照国连“系”都搞得一清二楚,偏偏就是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接触过外星飞船这方面的知识信息,这真是令人欲哭无泪。在调查者的究追猛打之下,孟照国最终给出了外星人所在星球的名称,但那仅仅只是外星人自己所叫的名称,天文学家这辈子加下辈子直到永远恐怕是没办法找到了。
目击者生活发生彻底变化
自从凤凰山事件发生后,孟照国的生活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他成了红旗林场的名人,每天没时间种地,接待来自各地UFO爱好者和众多媒体的采访,美国《时代周刊》也专程来采访他。此时,正上小学,成绩一向较好的女儿却说什么也不去上学了,说老师和同学每天都讽刺她。2000年,他的妻子姜玲因患心脏病去世,女儿变得更加内向,不与人交流。在压力下,孟照国带着女儿来哈尔滨打工。父女俩现在在某大学食堂当杂工,每月工资加起来近千元,孟照国不愿再提起凤凰山事件。
以上就是奇趣人生小年为大家搜集的关于孟照国事件相关的资料,相信大家看完了本文之后,应该对孟照国事件背后的真相有了一定的了解吧。自事件发生以来,也有很多人透过孟照国向外星人请问一些关于地球的问题,听说常有惊人的答案,不过概括来说,外星人最常传达的讯息都是环保,提升意识水平等有关和平的问题,这些与法国人雷尔带回来的讯息(见《上帝的真相》一书)有很多相似之处,可见外星人对地球关注的问题大体是一致的。